臨近退休“頻失足” 晚節不保“栽跟頭”

——響水縣雙港鎮農業中心原副主任杭金群違紀問題剖析

臨近退休“頻失足” 晚節不保“栽跟頭”

一位在農村長大,在農業崗位摸爬滾打將近40年的經管站老站長,多年來工作兢兢業業、業績突出,群眾威望高,深得老百姓喜愛。然而在臨近退休這幾年,卻頻頻失足,貪婪成性,無視黨紀國法,將手中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終於“落馬”被查。鹽城市響水縣雙港鎮農業中心原副主任杭金群嚐到了自種的苦果。

經查,從2008年1月起到2015年12月止的8年時間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31332元。2012年到2014年的3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保險公司員工,非法騙取高效農業保險理賠款78.4萬元。2016年11月11日,經中共響水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杭金群開除黨籍處分。目前,司法機關正對其涉嫌違法的問題進行進一步偵察。

  當初猶豫不決,最終沒擋住利益的誘惑

2012年高效農業保險剛剛起步,很多種植、養殖大戶對高效農業保險不熟悉,很少有人主動投保,縣財保公司業務員徐洲為了高效農業保險業績多次和杭金群聯繫。他每次到鄉鎮辦業務,總是藉機會與杭金群靠近,時不時的和杭金群聊關於騙取農業保險賠償款細節。一開始,杭金群很是反感徐洲的行為,想想自己快退休了,沒有必要摻和這些事情,可是徐洲死纏爛打,一次又一次找機會接近杭金群,並請杭金群吃飯,杭金群也覺得光白吃別人飯也不行,總得做些什麼,於是便靜下心聽聽徐洲想法。聽下來,他感覺具體操作方法也很簡單,就是找幾個熟人的身份證、一折通卡號便行,那具體投保的費用暫由杭金群代上繳。

當初,杭金群內心也掙扎、猶豫過,他擔心自己投入的保費能否在短期內收回,為這點保險理賠款值不值得違規操作?可是徐洲信誓旦旦的承諾和滿懷信心的姿態徹底消除了杭金群的顧慮。杭金群自我安慰地想:徐洲是縣財保公司正式員工,他不會拿自己工作前途開玩笑。並且徐洲承諾:將多賠部分虛假理賠款與杭金群平分,具體操作程序都是他們兩人經手,只要他倆不說,誰都不會知道。在徐洲一次又一次地催勸下,杭金群心動了,於是在2012年10月份開始具體操作實施虛假投保和虛假理賠。

 結成“利益鏈”,用套路多次騙取理賠款

杭金群先是從自己熟悉的村書記、村主任、村會計下手,利用他們身份證搞虛假投保,然後與保險公司徐洲聯繫,形成一條“利益鏈”。2012年11月份他以洪南村書記王洪其、洪南村會計仲維明、腰莊村會計李樹海、興華村主任王金標的名義虛假投保蔬菜大棚,並向徐洲提供了他們的一折通號碼,於2013年5月份騙取理賠103616元,其中49140元繳納了2013年高效農業保險保險費,其中分給縣財保公司徐洲2.5萬元,留給實際投保戶王洪其投保收益4460元,剩餘的2.5萬元,為杭金群自己所用。

與他人合夥一次得逞後,杭金群嚐到了甜頭,感覺這錢來得太容易了,趕上自己一年工資收入了。這時的杭金群沒有就此收手,他已利益燻心,越陷越深。2013年3月份他又一次搞虛假投保,向徐洲提供了腰莊村書記張閃書、村主任張昌勝、興華村村會計朱凱、洪南村群眾潘成章的身份證和一折通號碼。這次依舊由杭金群負責上繳保費,縣財保公司業務員徐洲負責理賠,他們兩人裡應外合,成功的在2013年12月份以能繁母豬死亡理賠款的名義虛假賠付89000元,具體理賠款打入投保人仲維明銀行卡上,後來全部轉入到杭金群銀行卡內,其中分給徐洲10000元,剩餘79000元全部落入杭金群口袋中。2014年杭金群與徐洲繼續合作,以腰莊村書記張閃書、村會計李樹海、村幹部王海江、洪南村會計仲維明、興華村主任王金標的身份證和一折通號碼再一次進行虛假投保,在2014年12月份收到虛假理賠款678000萬元。根據徐洲安排,轉給投保人陳二霞山羊理賠款35000元,分給徐洲10000元,拿出部分好處費給予實際投保人張閃書等四人,剩下的理賠款全部進入杭金群口袋中,杭金群拿出300000元存入自己家屬馬士花卡中,用於購買理財產品,又拿出200000元以杭金群女兒杭玉娟名義購買理財產品,而剩餘128925元為杭金群自己所用。

思想堤壩不牢,小洞不補終成大洞

翻開杭金群違紀案的卷宗,我們發現他在騙取理賠款案的前幾年,就與保險公司之間有不廉潔往來,說明他的思想堤壩早就逐步松跨。經查,2008年1月至2015年11月,中國財保公司響水支公司以三農服務站開辦費、能繁母豬查勘費、水稻玉米保險獎勵等名義適時向杭金群發放每月200至300元不等的好處費,杭金群在此期間18次收到人民幣31332元,杭金群並沒有將此收入上繳單位入帳,直接用於自己的日常開支。在杭金群擔任農業中心副主任後期,他和徐洲“合作”順利,感覺獲得金錢如此簡單和快捷,他早已將黨紀國法拋在了九霄雲外。杭金群的違紀案件告訴我們黨性原則不能忘,僥倖、攀比心理要不得。經得起考驗、禁得住誘惑是每一名黨員幹部應堅守的信念。

一次、兩次直到慣性,違紀一旦有了第一次,那麼接下來貪腐行為便成了家常便飯,久而久之便不以為然,漠視規矩,無視紀律。正如杭金群自己所說:“在拿到第一理賠款2.5萬元時候,曾經感到心慌不安,擔心出亂子,但是由於拜金思想作祟,貪婪行為作怪,最終還是把錢拿進口袋”。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善用者,造福人民;濫用者,造孽社會。黨員幹部要敬畏權力,敬畏紀律,敬畏老百姓,否則,終要為權力任性付出沉痛代價。

“不矜細行,終成大德”。杭金群的墮落,雖緣於個人貪慾膨脹,防線失守,但與監管不到位有很大關係。案例警示我們,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時刻紮緊制度的籠子,盯住基層黨員幹部手中的權力,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通過這起案例,還要進一步規範保險理賠審核程序,不斷完善農業保險投保、理賠、實地勘查等程序,在實地勘查災情必須經縣委農辦、災情所在地農業中心、保險公司、投保人、其他群眾共同參與,共同監督。在保單製作、理賠信息等環節,保險公司要進行集體討論審核,防止個別人員暗箱操作、以權謀私。縣委農辦對口部門要加強農業保險信息審核、對賬,加強監管、指導。(姜玲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