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奔馳車”檢測結果出爐: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據此前媒體報道,“3月14日晚,車主薛先生開著剛買一個多月的奔馳車從河南去四川出差,沒想到在高速公路上啟動奔馳車的定速巡航後,發現剎車失靈,定速巡航的功能解除不了,在嘗試了多種措施之後,他選擇了報警求助,而接到求助電話的高速交警安排薛先生快速通過了收費站。

薛先生描述,他以每小時12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跑了一個多小時,最後通過開關車門才把車速降下來。”

“失控奔馳車”檢測結果出爐: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昨天,“失控奔馳車”事件有了最新進展。26日,奔馳車主薛先生收到了檢測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快遞來的司法鑑定意見書。

司法鑑定綜合認定 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車輛制動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巡航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綜合認定2018年3月14日車輛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不存在失控情況。

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2018年3月14日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排除腳墊卡滯導致失控的可能性、排除定速巡航功能開啟狀態下ABS或ESP起作用的可能性,確定駕駛員至少未採取通過將電子擋杆撥入N擋的方式進行強制關閉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結合車輛制動系統、巡航系統均工作正常、無故障的客觀事實,綜合認定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同時,意見書認定,車輛行駛速度高於2km/h時,無論駕駛員是否系安全帶,打開駕駛員側車門,車輛均無法減速停車。

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在車輛存儲的事件存儲器記錄數據,發現了一條關於“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該數據顯示,車輛在出廠後僅出現過一次“定速巡航控制關閉”,出現上述記錄的車輛總行駛里程為3008公里,而鑑定開始時,車輛總行駛里程3551公里,車主事發後,從華陰收費站行駛大約800餘公里到達成都,也就是說,出現“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是發生在事發後車主從華陰收費站到成都的路上。

車主尊重司法鑑定意見

“失控奔馳車”檢測結果出爐: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對於主動公佈這份司法鑑定意見書,薛先生表示,他尊重司法鑑定意見,但是3月14日晚上他確實經歷了車輛失控的狀況。

同時,薛先生提到,當初他發現車輛插入U盤後有讀取問題,反映給了鑑定機構,鑑定機構現場檢測認為是U盤問題,但司法鑑定意見書中對此並未提及。

奔馳方回應:充分尊重和認同鑑定意見

“失控奔馳車”檢測結果出爐: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如果車主說謊,將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有網友認為車主薛先生說謊。那麼,如果車主真的說謊的話,他將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北京宣言律師事務所律師杜秀軍表示,如果撒謊,車主將會承擔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從民事責任來看,如果奔馳車主虛構“奔馳定速巡航失控”事件,則侵犯了奔馳公司的名譽權,奔馳公司可通過民事訴訟來要求車主賠償損失並消除影響。

從行政責任來看,如果車輛本可正常行駛,但車主謊稱不能剎車而向交管部門謊報險情,整個高速公路系統為其採取緊急措施,屬於擾亂交通管理秩序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可對其行政拘留並罰款。

從刑事責任來看,如果車主的行為給奔馳公司帶來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可能觸犯刑法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編造虛假險情,並在信息網絡和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能觸犯刑法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在高速公路上無故高速持續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秩序,還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危險駕駛罪”和刑法的“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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