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縣紀委監委制定出臺“21條禁令” 強化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

清水河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21条禁令” 强化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

清水河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21条禁令” 强化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

為嚴肅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維護換屆秩序,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自治區、市有關精神,清水河縣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了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21條禁令”,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兩委”換屆“21條禁令”

1.嚴禁委託同學、同事、朋友、戰友或授意中間人出面搞聯誼活動,或以聯誼活動為名義,進行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

5.嚴禁為選舉人提供吃請、旅遊、休閒、健身、娛樂等消費活動進行拉票;

6.嚴禁為選舉人繳納各種保險、電話費、水電費等各種費用進行拉票;

7.嚴禁以許諾的方式當選後給予選舉人其他利益或好處等進行拉票;

8.嚴禁參與或幫助他人拉票賄選;

9.嚴禁向其他競選人送錢送物或給予某種利益,讓其退出選舉;

10.嚴禁以賄賂等手段誘使或收買選舉工作人員在選舉中進行舞弊活動;

11.嚴禁收受他人賄賂,接受有拉票意圖的吃請、娛樂等消費活動;

12.嚴禁借換屆之機,突擊花錢或私分公款公物、濫發獎金補貼,進行公款旅遊、公款吃請等行為;

13.嚴禁造謠傳謠、誣告陷害、誹謗中傷他人,破壞換屆選舉工作;

14.嚴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涉黑涉惡勢力破壞、干擾換屆選舉工作;

15.嚴禁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或以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妨礙選舉人自由行使選舉權利;

16.嚴禁參與或指使他人煽動黨員群眾上訪、鬧事,採取偽造選票、砸毀票箱、撕毀選票、衝擊選舉會場等手段破壞、妨礙換屆選舉工作;

17.嚴禁阻擾、干擾對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線索進行調查和處理;

18.嚴禁對檢舉、控告換屆選舉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19.嚴禁隱瞞、包庇、袒護換屆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的行為;

20.嚴禁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離退休人員以任何名義干擾換屆選舉工作;

21.嚴禁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妨害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正常開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