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情”與“丁憂”有著這樣的關係,為什麼會被叫做“奪情”?

上一篇文章講了什麼叫“丁憂”,那“奪情”與其又有著怎樣的關聯呢?“奪情”可以說是丁憂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可以說是丁憂制度的權宜之舉。“奪情”還稱“奪哀”,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朝廷對一些大臣要員,雖然遭受父母之喪,也不放其解職離崗,要求其繼續留任,素服辦公。

“奪情”與“丁憂”有著這樣的關係,為什麼會被叫做“奪情”?


如光緒八年(1882),直隸總督李鴻章母亡,需丁憂居喪,但當時李鴻章不僅經管各國通商事務,還兼管訓練直隸軍隊和北洋水師,他人不可替代。於是,清朝政府就催他行孝百日後,即刻回任。二是,官員喪期未滿,由於朝廷的需要,也會特許其終止服喪守制,在丁憂期間起復任職。如唐朝張九齡居喪後,唐玄宗令其起復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奪情”與“丁憂”有著這樣的關係,為什麼會被叫做“奪情”?


奪情可以說是對丁憂的必要補充。仕宦官員遭父母之喪,需丁憂守制,解職離崗三年。但是對朝廷重臣而言,丁憂守制不利於國家政務的正常運行,在形勢緊迫如邊患危機、發生兵戰之時,朝廷用人之急也會與丁憂制度發生衝突,此時,奪情正是“移孝為忠”,以公義而掩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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