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矿山企业应自觉担当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出,有色金属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要纳入重点管理企业,这些企业要对可能涉及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进行现状调查、环境准入、设施防渗漏、隐患排查、企业自行监测、风险管控和修复等工作。

黄金矿山企业应自觉担当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紧盯环保工作不放松,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努力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之所以将土壤污染的防范和治理上升到法律高度,就是因为其污染现状和污染后果不容小觑。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对工矿用地涉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做了更加系统的规定。一时间,工矿用地土壤污染问题再次摆在大众面前。

土壤污染后果堪忧

土壤中的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一般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如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局部地区还有锰、钴、硒、钒、锑、铊、钼等。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有机农药类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同时,土壤污染难可逆,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因此,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很难恢复。

而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涉及工矿用地。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所以企业在搬迁后一定要对土壤进行修复,未搬迁还在生产运行时期,主要是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注重对原料、产品的淋洒等进行控制,防止造成土壤的污染。”周连碧表示。

土壤污染防范治理在路上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出,有色金属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要纳入重点管理企业,这些企业要对可能涉及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进行现状调查、环境准入、设施防渗漏、隐患排查、企业自行监测、风险管控和修复等工作。可以预见,未来矿业企业的安全环保压力将再加一层。

早在2016年5月,国务院就正式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俗称的“土十条”,这也成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里程碑事件。按照有关部委针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时间安排,计划于2020年底前摸清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工矿用地就在其行列。

显然,目前我国已经认识到土壤污染防范和治理的重要性。那么,被纳入重点监管的工矿企业该何去何从呢?周连碧认为,作为被重点监管的企业,现阶段在运行过程中就要注重减少日常的污染物排放,尽量不要加深土壤污染的程度。“企业关闭后,如果土壤受到污染,土地转为商业用地、绿化公园等不同的用途,国家会有不同的修复指标,那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企业投入的力量就更大了。”他说。

如同周连碧所说,做好土壤污染的前期防范工作十分重要。虽然我国已有类似上述法规文件对土壤污染进行规范管理,但目前国内土壤污染修复行业才刚刚起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此前指出,当前我国土壤环境保护还存在污染底数不清、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黄金企业在行动

郎尧君表示,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山东黄金所属的黄金冶炼公司采取了符合环保要求的措施确保土壤安全。首先,加强对厂区周边可能影响区域内土地的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检测计划,对厂区及周边村庄等环境敏感点,定期选取不同深度土壤样,监测阳离子交换量、铜、镍、镉、铅、砷、汞、铬、锌等指标,并与环评本底调查数据对比,观测数据变化,确保厂址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同时,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运输、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等方面的监管;完善现场防晒、防风、防雨、防渗、防尘、导排集水等设施,确保不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因素造成危害。

可以说,为防范治理土壤污染,黄金企业付出了艰辛努力和巨额成本,例如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截止到2017年底,其累计完成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投入达1.1681亿元,这其中就包括为土壤污染防范治理所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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