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機故障即將墜落居民區,飛行員該不該保命跳傘?

XGM0913

你好,我是迷彩派。這個問題由我來回答你。

別的國家飛行員不瞭解,但是對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飛行員來說,如果說這種情況出現,那麼飛行員哪怕不跳傘,也會千方百計的阻止飛行撞向居民區。對於這種情況,在解放軍中是有這種這種真實情況發生的。

2010年5月6日晚上8點時分,濟南軍區空軍某師正在組織夜間跨晝夜飛行訓練。此時飛行員馮思廣和中隊長張德山駕駛著一架殲10戰機正在進行連續起飛訓練。21時30分,他們倆駕駛著戰鬥機進行第二次飛行。當飛機飛到距離地面50米的高度時,突然飛機發動機在空中停車。此時位於後艙的張德山急促的向地面報告情況。接到報告的地面指揮員果斷向他倆發出跳傘指令。

但是飛起前下方不遠處,正是濟南市的一大片居民區和夜市,如果飛機墜入其中,那麼造成的後果不堪設想。而馮思廣和張德山也深深的明白這個道理,因此,在那個千鈞一髮的時刻,他們並沒有第一時間選擇跳傘,而是不約而同的向前推動駕駛杆,將駕駛杆向前推動了44毫米,使飛機的姿態由原來的仰角12.3度迅速轉為俯角9.8度。而戰鬥機因為改變了飛行軌跡所以沒有衝向居民區,而是墜落在一片沒有人的地區。也正因如此,避免了人民群眾的重大生命財產損失。

然而,就因為這44毫米的距離,使得他們錯過了最佳跳傘時間。按照飛機座椅的彈射順序,後艙先於前艙。後艙彈射的張德山由於彈射時距離地面高度較低,因此摔成重傷。而後彈射的前艙飛行員馮思廣,比張德山晚了整整1.1秒(按照飛機坐椅彈射程序,後艙先於前艙彈射,間隔為1.1秒。)而正是這1.1秒,致使馮思廣跳傘時高度僅為32米,且有16度俯角。這遠遠低於彈射安全包線高度,因此,這導致馮思廣在彈射後降落傘沒有打開就墜落到地面,壯烈犧牲。那一年,這位年輕的飛行員只有28歲。

看過這個故事所以我敢說,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飛行員,在遇到這種情況哪怕犧牲自己,也會千方百計的阻止這件事情發生。這就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一支人民的部隊。為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哪怕是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

最後,向英雄致敬!


迷彩派軍事

我覺得生命同樣珍貴,不管是飛行員還是老百姓,不過戰機墜落居民區有平時訓練和戰時兩種情況。


現代戰爭如果是戰時,早就有防空警報通知居民去了防空洞躲避轟炸,如果是平時訓練,戰機一般遠離居民區。也就不會落到居民區。所以這種情況一般不會發生。

再個看國情分析,在我們國家戰士都是人民子弟兵,飛行員都是千里挑一的人物。如果訓練時飛機故障即將墜落居民區,雖然飛行員可以彈射先自己保命,但實際情況大都飛行員都會盡量控制飛機飛離居民區,避免出現更多傷亡和損失。



覺得飛行員確實可以先保自己,特別是在戰時,可能一個飛行員一架戰機就能扭轉一個局面。和平年代的平時訓練出事故還是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為好。


戰時保自己,平時訓練儘量把損失降最低。

圖片來自網絡


牛頭馬面兩鬼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一直都是備受爭議的

因為總有人認為飛行員作為軍人,軍人的職責就是守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飛行員不應該跳傘。還有一些人認為飛行員身價極高,是祖國的花重金培養的,是天之驕子,所以應該跳傘,本人認為這些說法都很片面。

跳傘,地面人員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證,不跳,地面人員可以確保平安無事,但飛行員會因此犧牲,那麼到底該怎樣選擇?

第一.戰機發生故障,基本上都是機械故障,對於屢經訓練的飛行員來說,人為故障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而發生機械故障是飛行員無法控制的,僅能依靠飛機滑翔,所以如果飛行員不跳傘,損失的不光是老百姓的生命財產,還有飛行員的生命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飛行員應該跳傘,把損失降到最低。

第二.在戰機發生故障時,飛行員肯定會選擇控制戰機儘自己最大的努力,選擇人煙較為稀少的地方進行迫降,也就是在戰機確保不會傷及廣大群眾的生命時,飛行員就可以跳傘。

但話雖是這樣說,但實際上飛行員們在飛行訓練中遇到這種情況時,一般都沒有跳傘,而且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將戰機滑翔到人煙稀少的地方降落,避免戰機墜毀在居民區,所以他們往往錯過了最佳跳傘時機,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而且在戰機發生故障時,飛行員們往往為了保住昂貴的戰機,給國家節約財產,也會選擇儘量將戰機保存下來。

要知道,飛行員比戰機本身還要寶貴,戰機沒了還可以再造,但飛行員沒了就真的沒了,據統計,培養一名優秀的戰機飛行員要花費與飛行員等重量的黃金,所以戰機飛行員的生命極其寶貴,可以說是一個國家的戰略財產


但我們的飛行員是軍人,他們一般不會讓群眾失去生命而自己活下來,所以飛行員們一般都會盡最大的努力和去挽救飛機,乃至錯過最佳跳傘時機,這種新聞屢見不鮮,實在是令我們心痛!

希望我們的飛行員在訓練中能平安無事,順利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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