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發佈

《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成都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廢止了《關於印發成都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成辦發2016【36號】)。

《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新的應急預案到底做了哪些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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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修訂的必要性

《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我市現行的《成都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辦發〔2016〕36號)於2016年9月30日由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執行,總體運行情況良好,在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一)組織指揮機構不夠健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涉及部門多、環節多,應急指揮部是其組織領導機構,全面負責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原預案弱化了應急指揮部的職能,未明確設置指揮部辦公室,許多部門未納入其成員單位且未明確各自職責,不利於有效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二)事件分級標準不夠明確。科學界定事件級別是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前提條件。原預案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級表述比較籠統,沒有細化分級標準,在實際工作中缺乏指導性和操作性,往往影響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三)特殊事件情況不夠具體。對於敏感時間或者敏感地點發生的,或者涉及敏感群體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應當區別於常規程序,但原預案對此沒有明確具體的相關規定。

修訂的主要內容

01

適當調整了預案的結構。

原預案母項“運行機制”包括“監測預警、信息報告與通報、應急響應、應急措施”4個子項,而4個子項內容均為預案的核心部分。本次修訂中,將“運行機制”擴展為“監測預警、信息報告與通報、應急響應”3個母項,凸顯預案的核心內容。

02

完善了市級組織指揮體系。

原預案未明確市應急委員會常設10個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之一—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的相關職能;未明確設置市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僅19個且未明確各自職責;市指揮部工作組不完善。這在實際工作中容易出現職責不明、秩序混亂的情況。本次修訂中,結合我市實際,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組織指揮體系進行了較大修改,主要內容有:一是明確了市指揮部的設置情況及其職能;二是明確了市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三是將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增加到27個,且明確了各自職責;四是增加了綜合協調、檢測評估2個工作組,使市指揮部工作組達到8個。

03

進一步明確了事件分級標準。

關於事件分級,原預案概述為:按照事件嚴重程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這在實際工作中缺乏操作性,沒有界定相應級別事件的標準。本次修訂中,依據《四川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對事件分級進行了較大修改,主要內容有:一是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非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並明確了非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概念,有利於事件發生地政府應對處置非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二是將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羅列了每個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詳細標準,有利於界定事件級別,在實際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04

增加了緊急信息報告要求。

原預案未明確相關緊急信息的報送要求。本次修訂中,依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值班值守工作規範>等五個制度規範的通知》(成委廳〔2017〕132號)中《緊急信息報送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增加了緊急信息報送的時限要求,重點強調在接報後20分鐘內口頭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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