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經濟適用房交易政策(一)

經濟適用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為供應對象,享受稅費減免政策,住房價值相對市場價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築質量,“適合”居住,具有社會保障性的商品房。

南京經濟適用房交易政策(一)

經濟適用房與普通商品房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1、價格

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對象是廣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確定經濟適用房售價時,既要考慮中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使職工能夠買得起,又要兼顧國家補助能力。因此經濟適用房售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由建設資本加上3%的開發建設利潤確定。政府不僅在經濟適用房建設中給予用地、計劃、規劃、建設、資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給予一定的稅費減免政策,使得經濟適用房能以“適中”的價格出售。能真正適合中低收入家庭。

2、質量

經濟適用房以經濟適用為出發點,突出“實惠”二字。因此,經濟適用房建設要體現適用、美觀的原則,使用功能要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功能上要齊全,室內生活必需的設施要有,廳房要齊全;在面積上還要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住房水平、居民生活習慣有很大差別。以市場接受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經濟適用房的面積標準。

3、權利

由於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國家統一劃撥制,享受免徵土地出讓金等各種優惠措施,使得建設成本明顯低於商品房。因此,經濟適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佔有權、房屋處分權、房屋使用權而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權,如將房屋上市交易,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及各種稅費後才可上市。

既然具有上述特點,那經濟適用房的應該如何交易呢?

出售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經濟適用房可以上市交易:

1、已經住滿5年 (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

2、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3、上市前必須要去南京市房產保障辦公室(房改辦)辦理經濟適用房上市確認書,之後的手續就和商品房一樣了。

注意:

(1)如果賣方自己和配偶、子女沒有合法的第二居所(有產權證的),唯一一套經濟適用房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如果賣方當初是居民拆遷,還需要繳納交易差額的50%收益金,如果賣方是農民徵地拆遷,則沒有收益金。

(2)對於買方來說,房子一旦過戶,經濟適用房性質會變成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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