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譚先生描述,今年5月2號的中午,他開車行經蓬江區環市三路,準備右轉轉入江會路,去往新會方向。“走了中間的混合車道,地面標線顯示是混合車道,但罰單卻說我不按車道行駛。”譚先生為此交了100塊錢罰金,心裡很不是滋味,認為地面劃線是誤導。
根據譚先生提供的照片,當時的中間車道地面上確實有兩個箭頭,一個往左,一個往右,相互重合,但路口上方的藍色標識牌卻寫著兩條左轉,一條右轉車道。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譚先生分析,這或許是去年底今年初該路段施工的原因,“當時封了右邊的右轉車道,就用了中間的左轉彎車道,改為混合車道,施工完了,地面的標誌標識又沒有擦乾淨,還是一直噴著混合車道。”
交警部門表示,像譚先生這樣因路面標識設置問題而被誤錄入違章的,可以到交通違法辦證中心核查後申請撤銷。若在辦證窗口未能撤銷的,也可到交管局以行政複議的方式申請撤銷,交警部門將在查實情況屬實後,依法為其撤銷車輛違章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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