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職工跟大集體企業職工有區別嗎?如果有,有什麼區別?

清晰的雨聲


首先,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是我國改革開放前公有制企業的兩種基本形式。他們的基本特徵是公有制。雖然兩者都是公有,但卻有很大的不同。國營企業的資產所有權全部歸國家所有,工人除了按國家規定標準取得工資外,一切收入都要以利潤的形式上繳國家。所以也稱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按照憲法,集體企業的資產不是國家的,它的資產歸這個企業的所有職工集體所有。

所以國營職工退休時在國家養老制度改革前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是因為國有企業在1982年國家實施利改稅前工人每月開工資時國家都把退休養老部分的錢以上交利潤的形式收到國家賬戶裡去了。1992年國務院最先在東北三省開展養老制度改革試點,成功後在全國企業鋪開。國營企業的職工看似從這時才繳納養老保險金,實際上國家已經把過去給國營職工預留的那部分退休金轉給了政府養老保險部門。可集體企業是自負盈虧的企業性質,如果這個企業經濟效益不好,或經營項目發生變化,在企業競爭中退出市場,職工下崗、買斷,養老保險繳費中斷了,企業政府社保部門就不可能按原定的標準給退休職工發養老保險金。

目前在享受養老保險金待遇問題上國內不同身份的群體中存在很多誤區。

(一)農民兄弟認為,農民對國家貢獻也很大,為啥老了不能和工人一樣享受養老保險?這不公平!其實他們不太清楚,工人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是在崗時所在企業和工人本人自己預先逐月從自己勞動所得(單位承擔部分也是工人勞動的剩餘價值)和本人工資中繳納的(類似個人儲蓄性質)。(二)有部分工人兄弟認為都是工人退休了,為什麼有的人每月取得的養老金5000多,可有的每月只有2000多?應該按工齡計算,同等工齡領取相同數額的養老金。這種觀點表面看著公平,但實際上是不公平的。因為雖然工齡一樣,但單位不同,人家企業經營好的企業職工個人在崗時繳費繳的多;同樣是一個單位,但每個人工資高低不同,社保按工資比例繳費,工資高每個月繳的費用也高;還有,人家工齡長,繳費42年,你工齡僅僅15年,繳費金額肯定你比人家少了很多;另外養老保險金繳費是按省份統籌,同一省份每一年的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不同,這個都決定了每個在崗職工繳給社保部門的錢不一樣多。養老保險是保險性質,就是要履行多繳多得,不繳不得的原則,如果繳的多和繳的少一樣開養老保險金顯然不公平。

(三)有很多人分不清退休享受養老保險金和領取退休金的區別;很多人總是盼望今年退休工資按多少比例漲?其實漲退休工資的說法是不準確的。我們養老制度改革後企業退休職工就沒有退休工資一說了。每年調整養老金是根據我們繳費時和現在取得養老金時,物價漲、降和人民幣升值、貶值的係數決定的,以確保你原來繳的錢不貶值。

(四)有人認為給退休工人開養老金是國家給工人的福利,對其它階層,特別是私營和自由企業者不公平。其實退休保險改革和醫療制度改革都具有互助性質。為了保證制度的可持續、平穩的開展,除資金來源於老一代職工退休前自我繳費,更主要的是要鼓勵在崗年青職工積極繳費,這就形成沒退的年青工人繳費給退了休的老工人開保,沒得病的繳醫保人繳費,給得病人報銷醫保的情況。只有這樣良性運行,才能確保這兩項改革順利實現。所以它不是福利性質,自由企業者不繳費就不享受保險。政府辦的五險和其它公司辦的商業保險不同的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但保險性質不變。絕對公平是不可能的,例如你壽命活100歲和70歲所得的保險金總額肯定不一樣的。政府五險功能最主要是實現社會的穩定,人民生活的保證。


風吹草低5


國營企業與大集體差距太大了,大集體企業單位之間也不同。我就是鐵路大集體單位的,我們鐵路大集體裡也不一樣,九十年代前,鐵路大集體都是依附在鐵路國營企業裡,雖然不是同工同酬,但也有工資收入,還有車站,列車的售貨,鐵路的基建,裝卸,鐵路的服務等,後來,鐵路國營企業基本都實行了(承包制),大集體企業職工就基本都放假回家了,我們單位就放假很多年了,沒有社保,醫保。社保要等退休的時候單位的和個人的,要全額自己一次性交齊,醫保單位不給交,自己交還不可以,因為醫保對單位,不對個人繳費,因為是放假不是下崗,所以放假20多年沒有下崗證,因為顯示是在職,所以不能享受下崗人員的各種待遇,更不能享受城市下崗45,50歲的社保,醫保補貼,獨生子女費,取暖費更是妄想。國企與大集體的差距一比就知道了。


韓文龍


現在實際上已經沒有大集體企業,這樣一個說法了當然大集體企業,是上世紀遺留下來的一個產物。

首先,國有企業一般國有企業參加工作,那麼每參加一年的工作,都會被算作是一年的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

集體企業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也就是說,雖然你參加了很多年的工作。但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話。實際上你的養老保險並沒有。任何的繳費年限!所以說,在社保這一塊大集體企業和國營企業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當然現在主要是分為兩種類型的企業,一種是國有企業,另外一種是私有企業,不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有企業?都應當為企業的職工依法購買相應的社保。所以說,現階段下的企業是不存在任何區別的。


社保小達人


那時候有個好爹很重要,爹是國企員工,爹可以提前退休把位置給子女還有就是參軍,等在國企,參軍回來給個國企名額,其它的面談,我是67年出生的,趕上東北最後一批接班,老師的子女進學校,大夫子女進醫院,客運段子女進客運段,沒關係的基本是這樣。


劉海波174626571


退休時養老金結算就有很大區別,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參加工作的,國企員工退休時有視為繳費工齡一塊,純集體企業員工退休沒有視為繳費工齡這一塊,只按實際繳納社保的年限計算。所以國企員工和集體企業員工同樣工齡同樣實際繳費,退休時養老金相差至少幾百元以上。退休後漲工資時,集體企業退休員工實際工齡才算視為繳費工齡。有一種是國企內的集體性質員工,上世紀九十年代有買工齡的政策,每位國企內的集體編制員工,按工齡長短出兩三仟元錢買工齡,在退休時才按國企員工一樣計算養老金。當然,各地情況和政策不一樣,但至少我們福建省是這樣的。


蘇才聖


國營企業職工和大集體企業職工有差別嗎?答案肯定是:有!(1)在未改革開放之前,國營企業職工手拿著“鐵飯碗”,工資和各種勞保福利,由國家包攬。而集體企業是自負盈虧,工資和一切勞保福利永遠少國營企業職工的一半。(2)改革開放以後,用工制度隨改革開放政策而改革,打破了“鐵飯碗”,固定工變成“合同工”。企業單位自主招工,工資和一切勞保福利由企業單位經濟效益而定。國營,集體企業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大部分集體企業的職工下崗,走上社會,(其中包括國營企業部分職工也下崗)。


老頑童168666666


我認識集體企業的管轄權分為國企的子公司,是專為回城的不鄉知青辦的。還有區辦集體,銜辦集體。在那當時大部分按排符合留城和隨軍農村轉城戶口的軍嫂及社會一些其他閒散人員就業的,沒有福利待遇,屬於生產自救式。但有一點相同,如果經營的好,所謂利潤好,街辦可以變成區辦,區辦可成市企,當然′有條件的,利稅上繳的多,而且得有發展前途。那麼職工的工資待遇也隨之改變。如果徑營不善倒閉,職工什麼待遇也沒有。


用戶7753113418743


國營,大集體企業雖然都是公有制企業,基本勞動保護政策是一致的,但集體企業基本工資待遇普遍低於國企,工資改革及擴大企業自主權後,這種收入工資獎金差別更顯大了。在辦養老金有個人工資與社會平均工資有個比較,企業和個人上交部分又少於國企和職工上交部分,雖然規定上交比例一到,但總值不一致。當然計算辦法是一致的,比如工齡工資佔的比例一致。這種辦法計算下來,同樣工齡,養金拿到手的錢,國企職工總比集體企業少一節。但集體企業也有搞的好的,同等條件的國企與集體企業相差不多,主要取決於企業和個人上交(存入)社保的總額多少。


手機用戶54973773929


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差距是比較大的,首先是人員的素質不一樣,受過的教育不一樣。其次,企業的經濟效益是自負盈虧,沒有效益就是不開工資。再次,職工待遇也不一樣,沒有住房公積金和年金,過年過節什麼也沒有,教育培訓職工都沒有。國有企業職工退休就光住房公積金和年金普通工人拿回家20多萬,集體職工退休一分沒有。獨生子女費退休職工2000元國家有文件都給不起,醫保才有幾年啊,苦死大集體職工了,下崗多少年了,一分錢沒有,還得自己想辦法交養老保險,雙方是都是集體職工的啃老可多了。


平安一生122505431


國企除了破產承包還乘多少?國棉廠破產,鋼鐵廠破產針織廠破產,拖拉機廠破產,重型機戒廠藥械廠供銷社物資局外貿公司運輸公司酒廠灌頭廠醬油廠醋廠糧站肉聯廠啤酒廠化肥廠等除破產承包國企大集體還剩下什麼,菜市廠都承包,算算現在國家還剩下什麼人民還有什麼??那些下崗失業的能好得了麼?要那才是怪事,只是因為有了百分之貳拾,那百分之百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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