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法院判售假者上淘寶公開道歉

“我們的售假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和淘寶網的商譽,在此我們向平臺的消費者、其他誠信經營的商家、淘寶網致歉。”

全国首例法院判售假者上淘宝公开道歉

從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謝某某、張某某在淘寶網店銷售假冒“VANS”的鞋子達53萬餘元。謝、張二人落網,得益於阿里巴巴打假特戰隊向義烏警方提供的線索。最終,二人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各處罰金30萬元。

2017年8月,謝某某、張某某再被淘寶網以惡意售假損害商譽為由告上法庭。一同被推上被告席的,還有為售假提供賬號的蘇某某。

商家入駐淘寶網時簽訂的《淘寶服務協議》第4.2條約定:用戶應當確保其在淘寶平臺上發佈的商品及/或服務享有相應的權利,不得在淘寶平臺上銷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的商品。而該約定還用黑體字加粗予以提示。

義烏市法院認為,該協議合法有效。謝某某、張某某明知淘寶網上不允許出售假貨,仍在其上面銷售假冒品牌鞋子,屬違約行為;蘇某某將註冊的網店提供給他們售假,也屬違約。這妨害了市場秩序,損害了公平競爭和原告的商譽。

全国首例法院判售假者上淘宝公开道歉

(警方查獲銷售假冒“VANS”鞋子的現場)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叢立先認為,道歉背後向社會傳遞著正向信息,即電商平臺在承擔責任的同時,其權益也應受到保護。此外,這還能對電商平臺的不法經營者起到震懾、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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