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为什么他闯红灯,还要我承担法律责任?

如今社会上闯红灯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甚至出现了“中国式过马路”的说法

很多行人都没有看信号灯的习惯

目光所及没有车辆行驶

就认为可以过马路了

殊不知危险就悄悄潜伏着

尤其是闯红灯的最后几秒

行人觉得闯红灯能过去

而机动车驾驶员觉得加速就能过去

这样最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机动车驾驶员:为什么他闯红灯,还要我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大爷在绿灯还差两秒结束时,走到了道路中间的隔离带,当他前方出现红灯时,他没有停留在隔离带,而是加速猛跑过去,结果导致被撞,而且当时司机赵某并没有超速及其他违法驾驶行为。

司机赵某:吴大爷闯红灯,我该负责吗?

目前,对于行人闯红灯在人行道上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机动车存在违法驾驶行为,没有避让行人,驾驶员要承担主要责任,一般在70%~80%之间,如有酒驾、毒驾情况的,由驾驶员负全责;

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驾驶员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主旨偏向保护弱者,也就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 如果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不存在超速、没有避让行人等情况,一般也是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司机赵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赵某和保险公司各赔偿原告吴大爷7万余元。

需要提醒的是,虽法律偏向弱者,但如果行人因自己闯红灯而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

王某因就近闯红灯,从非行人通道横过到马路对面。恰逢摩托车驾驶员经过,结果躲闪不及,撞上旁边房屋,不仅导致摩托车受损,且驾驶员也因受伤抢救无效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行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行人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无论是从事交通运输人员还是非交通运输人员,即便是行人,只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损失的,都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生命可贵健康重要

切勿以血肉之身躯对抗汽车的钢铁之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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