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中一定要注意舉證期限

起訴離婚中一定要注意舉證期限

所謂舉證期限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的期間,在舉證期限內當事人應該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對於舉證期限的規定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離婚案件中,法官往往採取靈活方式來處理,比如可以在向離婚案件被告送達起訴書時或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適時指定舉證期限。而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離婚案件就要嚴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其中關於舉證期限的規定是三十天,且在開庭審理前要完成此程序。為此,本離婚律師提醒每一位正在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一定要牢記法官所確定的舉證期限,及時提交訴訟證據,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