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一男子酒後墜亡,同桌6人賠了3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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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一男子酒后坠亡,同桌6人赔了35万!

萬源男子趙軍等7人把酒言歡,

孰料趙軍酒後回家路上不慎墜亡。

事後,趙軍的妻子張梅帶著親友

去到朱建家裡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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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趙軍的妻子張梅在遭受重大打擊後痛苦萬分,將丈夫的遺體安置好後,便帶著親友去到朱建家裡討說法。村委會得知消息後,第一時間安排人員趕到朱建家裡進行勸解。張梅在朱建家裡大吵大鬧,宣洩心中情緒。經過一天的對峙,張梅終於接受了丈夫趙軍去世的事實,願意冷靜下來面對後續事宜的處理,並提出由本村法律顧問團幫助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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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巨大首次調解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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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法律服務巡迴顧問團團長便帶著兩名成員來到該村進行實地調查。經調查瞭解,當晚趙軍大概喝了半斤酒,席間無人勸酒,結束時趙軍已呈微醺狀態,趙軍死亡是由於頭部外傷所致。

當日下午,顧問團便組織了第一次調解,張梅、朱建及當晚參與飲酒的其他5人悉數到場。調解中,張梅認為如果不是朱建組織聚餐,趙軍就不會出事,所以堅持要求朱建賠償60萬元。

朱建認為,自己是出於好意請趙軍吃飯,席間也並未刻意勸酒或強迫喝酒,不應對趙軍的死亡承擔責任,但願意給張梅5萬元作為補償。因雙方分歧巨大,第一次調解不歡而散。

法律顧問說法理權責分明義務清

為了儘快解決此事,

法律服務巡迴顧問團成員分別前往張梅、

朱建家中進行勸說。

趙軍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在明知醉酒危險性的情況下,

沒有控制酒量,

其自身有重大的過錯,

應對自己行為造成的後果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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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趙軍同桌飲酒的朱建等6人,他們在明知趙軍在離開時已微醉,且一人獨自回家的情況下,未及時通知趙軍家屬來接人,也未找人護送其回家,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與趙軍的死亡事實具有間接的、次要的因果關係,因而具有一般過失,應承擔一定責任。此外,朱建是本次酒席的宴請人,應當承擔比其他人較多的責任。

在長達三天反覆勸說後,雙方終於同意作出讓步。3月11日,法律服務巡迴顧問團組織了第二次調解。此次調解中,雙方很快達成了一致意見,張梅將賠償標準降低到35萬元,朱建賠償25萬元,其餘5人分攤剩餘的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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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聚會吃飯,

一定要少喝酒,更不要勸酒

以免造成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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