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死亡赔偿金可否作为遗产分割?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

当事人死亡情形下

亲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

那么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范畴,应当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相应份额效

「微普法」死亡赔偿金可否作为遗产分割?

法信·裁判规则

1.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范畴,应当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相应份额效——林文进诉陈素英共有纠纷案

案例要旨: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受害人死亡对其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害人近亲属,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范畴。对于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原则上应当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相应份额,不应简单参照《继承法》分配原则处理。

案号:(2014)厦民终字第561号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金请求权是死者近亲属的权利——欧利敏诉蓝秀朋、蓝会芳、蓝文新、樊月枝工伤死亡赔偿金分割案

案例要旨: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发生在死者故后,也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和生命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金的取得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死亡赔偿金请求权是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应综合考虑权利人与受害人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对受害人经济依赖程度及其生活状况等因素,在死者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

案号:(2011)来民再终字第8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3.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分割时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罗志凤与唐云兴遗产分割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分割时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公司赔偿的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不是死亡赔偿金,不应纳入死亡赔偿金范围进行分割。

案号:(2008)渝一中法民终字第1867号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孙怀仁、尹瑞珍诉葛秀英、孙某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案

案例要旨:作为财产损害赔偿性质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

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5.死亡赔偿金不能适用遗产分配原则或者由全体赔偿权利人平均分享、非等额分配——刘书兰与孟令夫等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案

案例要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扶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来源的因素及与死者共同生活和经济依赖关系适当分割,而不能适用遗产分配原则或者由全体赔偿权利人平均分享、非等额分配。

案号:(2015)新马民初字第00711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6.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肖某的法定继承人诉张某生命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死亡赔偿金是赔偿义务人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之一,应归死者的近亲属所有。从性质上来说,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因死者的死亡而减少的收入的补偿,是死者家庭的共同财产,而非死者的个人财产,故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7.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王某与陶某诉陈某赔偿款分割纠纷案

案例要旨: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后产生的,既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也不是给予死者的,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抚恤金的分配原则,以主要照顾、优抚、救济死者生前扶养的亲属、兼顾其他亲属的原则进行分割。

法信·司法观点

一、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答: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受害人死亡时尚未由其所有,故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综上,我们认为你们第三种意见较为妥当。

法信·学者观点

二、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我们认为,“继承丧失说”只是相对于“扶养丧失说”的一种借喻或类比的说法,旨在强调“逸失利益”的范围不同。“扶养丧失说”将应当赔偿的“逸失利益”范围限制在被扶养人生活费,而“继承丧失说”界定的“逸失利益”范围则是受害人家庭作为“经济性同一体”的未来可预期的收入损失。显然,“逸失利益”的范围与“遗产”的范围是不同的。按照《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遗产虽然不一定是现实权利,但它却是被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固有利益。而“逸失利益”既非现实权利,也非固有利益,而是向后发生的未来可预期的收入损失。因此,仅仅从字面上将民法理论上的“继承丧失说”作望文生义的理解,将“死亡赔偿金”解释为“遗产”,是不正确的。

法信·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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