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杀潘金莲为何要先扯开她的上衣?真相远没大家想得那么肤浅!

在武松杀潘金莲的时候,有一个情节耐人寻味,就是武松杀嫂前,为何要先扯开潘金莲的衣服?

且看原文:

说时迟那时快,那妇人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

大家千万不要YY,也别怀疑武松心底邪恶。

武松杀潘金莲为何要先扯开她的上衣?真相远没大家想得那么肤浅!

武松是阳谷县步兵都头,是个冷静、理智的人。寻常人碰到家里出这档子事,谁还能冷静?但武松是个知法守法的好干部,先搜索证据,然后带着证人报官。官商勾结,这是最后的结果,武松也是无奈了,只能私了。

但是私下寻仇,处理方式又是另外一种了:既要让伤天害理的人得到应有的报应,又要降低自己的风险。

武松杀潘金莲为何要先扯开她的上衣?真相远没大家想得那么肤浅!

所以,武松选择了先扯开潘金莲的衣服再杀了她,而不是直接一刀捅了。

这里就是知识点了,知识点叫“斗杀”。

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七种杀人罪的合称,有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其中,斗杀指在相互斗争中杀人,殴打人致死,也称殴杀。《唐律疏议·斗讼》:“斗殴者,原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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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宋朝,斗杀中如果是失手杀人都不用偿命的,但要根据斗杀原因和犯人身份来不同程度去定罪。

说到了这里,您可能就明白了。如果是直接一刀捅了潘金莲,依据宋朝法律,武松势必要直接偿命。在悲愤交加的时刻,先找证据后找证人,又上诉公堂,最后又营造“斗杀”场景,也真是难为武二郎了。

“斗杀”之后,武松没有选择一走了之,直接到到阳谷县县衙自首。由于案情重大,武松被押到东平府审判。东平府府尹陈文昭怜惜武松是个有义的汉子,便把案卷改得轻了,判了个刺配孟州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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