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夏季期間辦公時間調整的通知

关于夏季期间办公时间调整的通知关于夏季期间办公时间调整的通知

關於夏季期間辦公時間調整的通知

根據《中共清遠市委辦公室、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現行作息制度的通知》(清委辦〔2011〕48號)精神,我院夏季期間(4月1日至9月30日)辦公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敬請周知。

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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