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审判法官足迹踏遍清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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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巡回审理了一起林木权属争议行政案件......

当行政审判法官足迹踏遍清远山区……

该案在连山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经过庭前的现场勘察、听取意见和庭审中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当庭撤诉。各方当事人对法官不辞劳苦来到家门口开庭、不用他们异地奔波参与诉讼的巡回审判方式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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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争议林木现场勘查

清远清新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各县(市)区行政案件以后,清远市除清新区外的行政纠纷从本地审理变成了异地审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边远县(市)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距离清新区近200公里,当事人到清新法院开庭起码要提前一天到达,住一晚上后才能参加第二天的庭审,耗费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很大。

★ 清新法院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作为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便民诉讼的重要举措来抓。

考虑到行政庭只有三名入额法官和办案车辆不足的问题,法院根据当事人所在地点、涉及的人数、年龄、身体状况及个案实际情况,能动地采用巡回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宁愿法官累一点,也要让当事人少花钱、少跑路、少费时,真正让“民告官”不再难。

清新法院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且与民生密切的房屋登记、土地和林权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典型案例

☑ 按照便利当事人的原则,到纠纷发生地进行巡回、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 召集各方当事人及所在基层组织、村组干部到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因地制宜地提出协调意见与和解方案;

☑ 要求具有行政决定权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协调处理案件营造良好基础。

开展巡回审判以来,清新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结了分布在各县市(区)的13件行政案件,所结案件做到了零改判、零重审和零申诉上访,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

行政审判法官的足迹走遍了“三连一阳”和佛冈英德等地,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和“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目的,达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事半功倍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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