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期的日本主要將領都成了戰犯,為什麼德國的將領都沒事呢?

123軍情觀察室

如果只是簡單答一句那可以說政 zi軍事體系不一樣。德國的國防軍就是執行納粹的決策,跟普通軍人一樣,屠殺什麼的都是黨衛軍乾的。日本當時已經是軍國主義,那些高級軍官直接參與決策制定,而且乾的事情就不用說了。



但是如果細化來看,需要單獨說的好多。比如啥時候,日本將軍都成戰犯了?這個問題就有問題,因為日本沒判的將軍多了去了。(突然讓我想起石原莞爾,對美國沒有把他列為甲級戰犯非常不滿,覺得自己比東條英機強多了。美軍是因為他對中國造成傷害,又沒對美軍造成什麼,所以對其從輕很多)



不過日軍殺平民的,吃人的(比如吃澳軍戰俘的),基本都絞死了。當時國軍也槍斃了2000多日本戰犯(國人對東京法庭不滿,認為審判的太慢;到國軍的法庭,來個從嚴從重從快),廣州解 fang前兩三天還把關在廣州的日本戰俘槍斃了;有一些是臺灣人,也按照懲治漢奸條例槍斃了。 另外要說下田中隆吉,日本中將、特務,陸軍省兵務局長,歷次戰爭罪行的主謀。可他在遠東軍事法庭上靠出賣和反咬同僚來“將功補過”而臭名昭著,被稱為“日本的猶大”…這類日本人靠這樣活著也有。




最後說幾句德軍,歐美還是把國防軍和黨衛軍區別對待,德國黨衛軍被判處死刑很多。我們在看影片《帝國的毀滅》時也能注意到片子裡不少黨衛軍官自殺。國防軍的沒太大事,基本都進集中營。(但是被蘇軍俘虜就不好說了,比如保盧斯的部隊活下來只有10分之1)


李三萬的三萬裡



事實上,二戰兩國的主要組織者也就是甲級戰犯基本都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而乙級和丙級戰犯的審判歷經近10年,大多服刑基本到期,或被減刑,並不是一點事都沒有的。

代表歐洲戰場的“紐倫堡審判”和代表亞洲戰場的“東京審判”,其性質上是有所不同的,“紐倫堡審判”主要是國際法庭對納粹黨政治組織和犯有密謀罪、破壞和平罪、戰爭罪、種族屠殺罪以及反人道罪的戰犯進行審判,而對相關執行納粹黨意志的德國相關戰犯予以美國軍事法庭的審判,並未深究。自1945年11月20日起,經過216次開庭,於1946年10月1日結束。法庭對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



而“東京審判”,由於當時日本政府內閣也是軍國主義份子組成的,是國際法庭對日本自上而下的軍國主義份子的審判,且日本軍國主義將領犯下的戰爭罪不計勝數,牽涉的範圍更廣、更大,罪犯更多,審判時間更長。從1946年5月開庭到1948年11月宣判終結,共歷時近兩年零七個月。其間共開庭818次,法庭紀錄4.8萬餘頁,出庭作證的證人達419人,出示文件證據4000多件,判決書長達1213頁。最終判處7人絞刑、16人無期徒刑。

在1948年-1960年代,由於美國出於對抗共產主義的需要,釋放減刑了一大批日本戰犯,心存僥倖的戰犯們,有的成為財閥,有的參與政壇,心無悔意。而反觀德國戰犯由於良心發現大多撰寫回憶錄懺悔二戰的經歷,內心備受煎熬。由此看來,似乎日本戰犯更逍遙法外一些。(下圖為岸信介戰時與戰後)



馬克觀察

什麼人可以成為戰犯,二戰對兩國戰犯進行清算的時候,大體執行這樣標準,第一,策劃發動戰爭的人,第二犯有反人類罪行的人。兩國的情況不同,這就得從兩國軍隊同政府和國家的關係說起。德國當時是共和制,而希特勒是通過選舉上臺的,而德國國防軍聽命於國家元首的命令,國家元首代表國家,軍隊服務於國家,軍隊不得干政,只是命令的執行者。在德國被清算的大多是納粹黨成員,尤其是黨衛隊、武裝黨衛軍、秘密警察組織的負責人,他們犯有嚴重的戰爭罪行,反人類罪行。德國政府以及相關德國企業當中,參與策劃戰爭、為戰爭服務的人也成為戰犯。而成為戰爭罪犯的的德軍將領,他們大多是策劃者和納粹黨人,或者所屬部隊犯有戰爭罪行的人如格林、約德爾、鄧尼茨、曼施坦因等。



日本則不同,日本的軍隊直接聽命于軍部,軍部聽命於天皇。軍部在天皇的授意下,策劃發動戰爭,很多軍官是戰爭的直接策劃者,後期甚至由軍方將領出任首相,直接領導整個政府。並且日軍高級軍官大多縱容甚至直接參與實施反人類罪行,這也就是他們定為戰犯的原因。




古姿

隨著二戰臨近結束,國際局勢已經從同盟國協力對抗法西斯變成了資本主義陣營和社會主義陣營爭奪戰後利益的勾心鬥角了。特別是美國總統羅斯福去世後,極端反共的杜魯門上位後與一直仇視共產黨的丘吉爾合作在各種國際事務中排斥蘇聯,戰後對戰犯的審判也成了雙方博弈的舞臺。

二戰中蘇聯為了勝利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全國犧牲了2700多萬人(是戰前人口的14%),西部主要工業區一片廢墟,國力根本無法與美國抗衡。更何況美國還有英國、法國這兩個幫手,手中還有原子彈這樣一個大殺器,所以當時在很多問題上美國是完全壓制蘇聯的,而“東京審判”和“紐倫堡審判”基本上是按美國的意志辦的。

先看“東京審判”,法庭由美、中、英、法、蘇、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11國指派的11名法官組成,除了蘇聯、中國一水的美國小弟。所以“東京審判”中真正受到嚴厲懲罰的基本上是對英美有戰爭罪行的,要不是中國代表梅汝璈據理力爭,侵華的戰犯們可能都會逃脫懲罰。

從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中國、蘇聯代表除了要和日本戰犯鬥智鬥勇之外,更多的是和以美國為首的法官團體作鬥爭,維護國家尊嚴、利益。

到1958年4月7日,為了反蘇、反共、反對革命需要,美國不顧各國反對將所有沒死的日本戰犯釋放。曾經犯下滔天罪行的戰犯成了日本首相、財閥領袖再次風光起來,最典型的就是岸信介政府。岸信介當日本首相的時候,政府中當官的超過一半的人都是當年的侵略戰犯。

而從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間的“紐倫堡審判”是美蘇兩國博弈的主要舞臺。當時蘇聯希望所有穿過納粹制服的德國人都應該槍斃,至少應該讓他們到西伯利亞服苦役。而犯下滔天罪行的黨衛軍全部處死。這些遭到了美國的反對。

實際上在蘇聯紅軍攻破柏林之前,美國和德國部分高官就已經開始了私下談判,當時德軍拼死抵抗蘇聯進攻希望將德國領土交給英美,只不過蘇軍的快速推進打破了這個設想。

在“紐倫堡審判”上真正被判處死刑的都是和德國納粹聯繫最緊密的那些人,像戈林、裡賓特洛甫、約德爾等人。

而進攻蘇聯的主力德國參謀部、國防軍最高統帥部為代表的那批高級軍官們基本上都是有期徒刑,而且到1956年沒服完刑就全部被釋放。像幾乎參與對蘇聯入侵全程的曼施泰因元帥1953年就放出來了,還擔任西德政府的高級顧問,併成為其名譽參謀長。

所以二戰後日本和德國都有戰犯被處決,也有很多人逃脫了處罰,只不過全看美國的意思罷了。


當狗容易做人難

日本這個國家是很奇葩的。

其他國家一般都是政府最大,軍隊是在政府的領導下。日本不是,除了內閣政府之外,還有一個軍部。軍部只對天皇負責,根本不聽 內閣的。

從明治天皇時代開始,日本舉國上下就形成共識,一定要侵佔中國。於是,日本的天皇、政客和軍人都沒少動心思。

可是在具體侵略中國的步驟上軍人和政客卻不一樣,政客要蠶食,一點點把中國吞併。軍人都是些頭腦簡單的一根筋,非要直接出兵。

於是兩派死掐。後來,出了個東條“上等兵”——東條英機。直接幹翻內閣中的政客,自己當首相。就是說,軍部也控制了政府,發動太平洋戰爭。東條最“厲害”的時候,除了是首相,還兼任了內閣中5個部長職位,快成一人內閣了。

所以,戰後很多日本軍人成了戰犯。這是他們自找的,活該。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天皇才是最大的戰犯,但是美國包庇天皇,就拿出這些戰爭時期的軍人政客當替罪羊。

德國和日本不同。

希特勒是1933年通過選舉上臺的。他手中的武裝力量是黨衛隊和國防軍。黨衛隊是納粹黨武裝,是希特勒忠實的衛隊。很多慘絕人寰的反人類罪行都是黨衛隊乾的。

但是德國國防軍不是希特勒的軍隊。

國防軍來自於老德國,存在已經幾百年了,他們忠誠的是德國。軍隊的軍官是職業軍官出身,很多是世家貴族,有很好的教養。根本看不起希特勒上士,不過是因為希特勒成了德國元首,他們才聽命於他。

二戰後期,很多看不慣希特勒的國防軍軍官就發動了刺殺希特勒的行動。

二戰中,國防軍主要執行的是戰鬥任務,這是他們軍人的特性決定的,他們要服從上級。

所以,戰後在處理戰犯的時候,歐美認為,只要不是犯下反人類罪行,國防軍的將領都不會被當成戰犯,認為他們在戰爭期間是在執行上級的任務。他們不是決策者,只是執行者。


故紙匯

舊日本軍方頭面人物基本都是戰犯,相較於納粹德國只有部分軍方高層被列為戰犯相比確實是很多了,但是也不是說所有的納粹德國軍方高層都可以置身事外,27名德國元帥活到紐倫堡審判時候真的能被判無罪的也就是施佩勒和保盧斯。之所以日本的戰犯,尤其是甲級戰犯中軍人佔據的比例如此之大,這顯然是跟兩國政府體制差異有關的。


眾所周知,在戰前納粹德國的政治制度是希特勒通過納粹黨去控制了德國政府,德國國防軍是至於政府之下的,黨衛隊作為並行於政府的機構從屬於納粹黨但是相對獨立,而武裝黨衛隊雖然整體任務看起來與國防軍無異,但是仍然是黨衛隊分支。那麼在這個體制之下,真正進行戰爭決策的顯然是以希特勒為核心的納粹黨高層,然後才是國防軍高層軍官從旁協助,僅僅就發動戰爭責任來說,顯然納粹黨的核心人物罪責更大一些。至於進行戰爭中,國防軍高層違反軍法中“如果命令荒謬不可理解,則可以不予執行”這一條,機械的執行了希特勒的各種罪惡命令,那是構成了違反海牙——日內瓦公約體系的戰爭罪責。


至於舊日本的體制,那是一種天皇之下的二元君主政體,而特異之處在於軍隊系統不從屬於政府而是獨立直屬天皇。傳統的日本政治中天皇“君臨不治”的傳統若隱若現,天皇對於運用自己的實際統治大權相對慎重。所以日軍就成了一群誰也管不了的軍閥,他們通過直接進入政府擔任高官把持國政還不滿足,乾脆弄出來《軍部大臣現役武官制》從根子上劫持了政府。正是這個體制讓日本軍閥利用所謂的“下克上”一步步推行自己擴張侵略的意圖,發動戰爭的元兇就是他們。更有甚者在戰爭爆發後,日本政府的核心人物都是以東條為核心的一票日本軍閥直接擔任的,文官們反而成了從旁協助的次要角色。那麼戰後僅僅是追究一下戰爭責任,日軍的高層就幾乎人人有份,也毫不奇怪了吧?


另外,日本戰前因為二元君主制強烈,所以政黨政治本身就很虛弱。等到了東條上任後利用戰爭乾脆就把政黨勢力一掃而空,政友會等都成了靠邊站的角色,一切都服從東條把控的“大政翼贊會”。因此追究起來戰爭責任,日本政治人物中少了類似於跟德國納粹黨沾邊的情形,於是文人比例進一步下降也不奇怪。


當然在戰場作戰上,日軍本身輕視後勤和從觀念上就沒有什麼國際法的概念,又帶著亞洲先進國家的極度自負將被侵略國軍民視為草芥,那麼各種層級的戰爭犯罪必然層出不窮,都用不著類似希特勒那些罪惡命令作掩護了。


在戰後審判時候,甲級戰犯裡一大堆軍閥,乙級戰犯和丙級戰犯主要都是軍人也就毫不奇怪了吧?


千里巖

德國的高級將領基本是貴族,跟歐洲各國都有聯姻和親戚關係,如曼施坦因就是興登堡的外甥,各國也都不會記恨這些有著騎士精神的高級將領,只是討厭希特勒這樣的社會底層出身的人,當然最後也是他背鍋。冷戰期間曼施坦因還是英美對蘇的高級軍事顧問。日本是二戰各國洩恨的地方,結婚可想而知。


Fnix1

日軍是一戰以來最殘暴最沒有人性的軍隊,它的組成基本是最底層的沒有文化素養的農民和煤礦工。德國軍隊是訓練有素的有知識的狂熱追隨希特勒的年輕人組成。雖然侵略暴行均令人髮指,但最殘無人道的仍屬於日本,這是民族的劣根所致。所以80年以後,人民對日本的暴行刻骨銘心,永不釋懷。


手機用戶張和新

德國軍隊分為兩大集團,一是國防軍,一是黨衛軍。國防軍負責打仗,黨衛軍負責國家安全。國防軍軍官單純,在都活動在戰場上,黨衛軍軍官情況複雜,方方面面都染指。德國戰敗後,同盟國很少追究國防軍軍官的戰爭罪行,黨衛軍軍官有很多被定為戰犯,被追究戰爭罪行。


四海漫遊

二戰德國雖然給人類帶來深重災難。但戰後對受害國的賠付認真真誠,特別德國領導人對於二戰所犯下的罪行在世界面前下跪向受害國謝罪。反觀日本這個雜種野蠻國到現在對於對受害國及人民拒不認罪的事情上反映的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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