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響環境保護“春雷”丨懷化兩級法院院長帶頭承辦涉環資類案件

據瞭解,張某芳等7人系靖州大堡子鎮村民。2014年至2017年期間,他們在沒有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後數次砍伐林木,蓄積量巨大,影響惡劣,其中濫伐林木最多的木材蓄積量達431立方米。靖州法院一審審理了此案,張某芳、龍某和不服,上訴至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中,徐遠太公開開庭主審了此案。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當事人最後陳述等訴訟程序,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和檢察員的檢察意見,當庭核實了相關證據。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3月以來,懷化兩級法院在開展“春雷行動”中,通過建立審判執行綠色通道,建立院庭長帶頭承辦涉環資類案件制度,已有5位法院院長審理了涉環資類案件,同時,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配合,為懷化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以及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到目前為止,共受理涉環境資源類案件50件,審結31件。審結的刑事案件中,共判處23人相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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