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始徵收燃油附加費,石油企業成為“眾矢之的”!

我國開始徵收燃油附加費,石油企業成為“眾矢之的”!

燃油附加費來了!

時隔三年,燃油附加費“重出江湖”宣佈捲土重來。

三年白駒過隙,歲月恍惚一瞬,上一次收取燃油附加費還要追溯到2015年2月。不曾想,燃油附加費僅用三年時間,就滿血復活、強勢迴歸。

近日,中國國航、東方航空等航空公司相繼發出公告表示,將於6月5日起對國內航線徵收燃油附加費,其中成人旅客每位收取10元。

據報道,截至目前,國航、東航、中聯航、昆明航空、龍江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奧凱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宣佈,恢復徵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自昨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幣0元上調為人民幣1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也由人民幣0元上調為人民幣10元。

不料,向消費者徵收“燃油附加費”的行為,卻讓我國石油企業成為“眾矢之的”。

關於燃油附加費的那些事,你知道多少呢?

為什麼要徵收燃油附加費?

先來梳理一下,關於燃油附加費的那些疑問?

什麼是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美其名曰是“附加”費用,其實是航運公司和班輪公會根據燃料價格變化,而強行收取的額外費用。該費用以每運輸噸多少金額或者以運費的百分比來表示。

為什麼要徵收燃油附加費呢?

由於燃油成本的上漲,航空公司為了保證自身利益,收取燃油附加費。究其根本,還是因為油價過高了!

據報道,2018年6月,我國航空煤油出廠價為5389元/噸,遠遠高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於建立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每噸4140元的基準油價了,也超過了5000元/噸的燃油附加費起徵點。

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費是否合理?

收取燃油附加費,將成本增加直接轉嫁給消費者。但是這種行為,是否合理呢?

2009年,我國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於建立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研究決定,將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由現行統一規定收取標準的方式,改為由航空公司在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收取標準。

2011年11月,發改委又下發的一則通知,《關於完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表明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累計變化幅度超過每噸250元時,燃油附加最高標準可按聯動機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2015年3月,國家發改委和民航局聯合發佈一則通知,《關於調整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基礎油價的通知》。通知將收取燃油附加費依據的航空煤油基礎價格提高到每噸5000元,即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超過每噸5000元時,航空公司可按照聯動規定收取一定的燃油附加費。

在三則“通知”面前,消費者有苦難言。航空公司的做法儘管不厚道,但是合情理。

油企集體承壓

就在不滿情緒無法發洩的時候,此時,消費者們出人意料地紛紛將矛頭指向了國內各大石油公司。

為什麼會是這樣呢?

航空燃油煉製工藝複雜,油料品質要求高,我國石油企業尤其是煉化企業供應通用航空燃料能力不足。在燃油附加費的促使下,我國油企集體承壓。

據中國民航局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通航飛機的數量為1124架,2012年為1320架,2013年達到1700多架。預計到2020年,通用航空機隊可達到萬架規模。

遺憾的是,我國通用航空燃料供應卻“跟不上”通航產業快速發展的腳步。我國通用航空燃料供應存在巨大的缺口。

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通航市場需求達4萬多噸,但蘭州石化只生產了2萬多噸,缺口達50%。

有人好奇地表示,為什麼只提到了蘭州石化呢?

說來慚愧,截止至2014年底,中國石油蘭州石化公司是經國產航空艦艇油料鑑定委員會批准的唯一有資質生產航汽的企業。

儘管近兩年我國油企加大了在航空油品煉化能力的投入,效果差強人意。目前,中石化已具備批量生產100LL、UL91高品質航空汽油的能力。

和巨大的市場缺口相比,我國油企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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