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原則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第五十五條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月度、季度預繳申報時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適用於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月度、季度預繳申報和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填報。

二、執行《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發佈)的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進行月度、季度預繳申報和年度彙算清繳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

第十三條 納稅人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規定申報納稅:  

(三)納稅人預繳稅款或年終進行彙算清繳時,應按規定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時限內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所得稅彙算基礎

預繳方式01:A類(查賬徵收) :按照本年實際利潤預繳

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查賬徵收:按本年實際利潤預繳

預繳方式02:A類(查賬徵收)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確定

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查賬徵收:按上年度預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 附件1:

三、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一)預繳方式

納稅人根據情況選擇。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和“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兩種預繳方式屬於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納稅人需要履行行政許可相關程序。

預繳方式03:A類(查賬徵收) :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本期應納稅所得額

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查賬徵收:按照稅局確定金額預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 附件1:

三、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一)預繳方式

納稅人根據情況選擇。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和“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兩種預繳方式屬於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納稅人需要履行行政許可相關程序。

預繳方式04:A類(查賬徵收) :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預繳

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分支機構預繳

《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

第十四條 分支機構按以下公式計算分攤稅款:

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彙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

某分支機構分攤稅款=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該分支機構分攤比例

預繳方式05:B類(核定徵收) :按應稅收入額核定

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按收入核定預繳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

第六條 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預繳方式06:B類(核定徵收) :按成本(費用)支出額核定

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按成本(費用)支出額核定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

第六條 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預繳方式07:B類(核定徵收) :直接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所得稅彙算基礎:所得稅的7種預繳方式和3種彙算清繳方式

按照稅務機關核定金額預繳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

第四條 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

納稅人不屬於以上情形的,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彙算清繳方式01:A類(查賬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4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政策,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予以發佈,適用於2017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納稅申報。… …

彙算清繳方式02:B類(核定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月度、季度預繳申報時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適用於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月度、季度預繳申報和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填報。

彙算清繳方式03:企業清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函[2009]388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務總局制定了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做好上述報表的印製、發放、學習、培訓及軟件修改等工作。

附 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填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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