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引糾紛 鄒平縣法院高效執結獲點贊

土地承包引纠纷 邹平县法院高效执结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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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調查

被執行人張某違反與申請執行人來牛村村委會《新窯上土地承包合同》約定,超期佔用該村委會12.2畝土地29個月。另違反《村西北角甜水路南地承包合同書》約定,未按期繳納30.7畝土地2016年度承包費,也未按約定解除合同,騰出土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村委會多次協調未果,將張某訴至鄒平法院,法院經過審理,判決張某支付村委會土地承包費共計38500元,並解除村委會與張某簽訂的《村西北角甜水路南地承包合同書》,同時張某騰出承包土地30.7畝。判決生效後,張某仍拒絕履行義務,村委會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執行。

收案後,鄒平縣法院執行法官積極協調魏橋鎮政府、來牛村村委會,多次到現場實地調查,對被執行人張某進行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確保土地返還,充分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請執行人已成功將返還土地進行重新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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