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補領與補辦結婚證有什麼區別?

結婚登記在一些國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關係的法定程序。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那麼在我國領結婚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補領與補辦結婚證又有什麼區別?

網友諮詢:結婚證丟失了一本怎麼補辦?

補辦結婚證需要多長時間?是立即可取嗎?都需要帶什麼證件?需要夫妻雙方都去嗎?補發的結婚證日期還能是原來的日期嗎?如果不是那麼兩本結婚證的日期不一樣怎麼辦?

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補領與補辦結婚證有什麼區別?

天津天法律師事務所胡良剛律師解答:

1、丟失一本:有另一本也可以用。2、如果一定要補辦,程序是:帶你的身份證和另一本結婚證,到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查閱婚姻登記檔案(距登記時超過5年的可能移交到當地檔案館),複印檔案後到民政局補結婚證。3、辦理時間:順利時半天即可。4、不是雙方都必須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證據要帶全。5、補的證結婚日期和原證一樣,原證兩本全部丟失的,會按原始登記檔案的內容補辦。6、不會出現“兩本結婚證的日期不一樣”的情況。

胡良剛,天津天法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擅長領域:建築工程、民間(企業間)借貸、合同、投融資、公司事務、對外貿易。

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補領與補辦結婚證有什麼區別?

那麼補領結婚證與補辦結婚證又有何不同呢?

胡良剛律師解析

1、針對的對象不同

新婚姻法增加的補辦結婚登記是針對那些符合婚姻法關於結婚的實質要件,舉行了結婚儀式或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結婚登記手續的男女;

而補領結婚證是指那些已經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但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為其補發結婚證的人。

2、辦理的程序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於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

補領結婚證並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委託書),當事人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也可以到現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補領與補辦結婚證有什麼區別?

胡良剛律師補充:

3、婚姻效力的起算時間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補領結婚證,其婚姻關係的效力從原辦理結婚登記時起算。

4、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含義不同

雖然補辦結婚登記效力可以追溯到兩人同居之日(如果同居時已經符合結婚的實質要求),但該效力的追溯並不在結婚證上體現,補辦登記發出的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是當事人補辦登記當天的日期,如果日後當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算日期出現爭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確認該婚姻發生法律效力的真正時間。

補領的結婚證則應根據結婚登記檔案在“登記日期”欄填寫原辦理登記的日期;另外,根據《民政部關於啟用新式婚姻登記證等問題的通知》(民發[2003]190號)規定,補領結婚證就在結婚證備註中註明:“結婚證遺失,補發此證。XXXX年XX月XX日(補發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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