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金融法院、深汕合作區法院
建設環境資源法庭
探索案件集中管轄
實現法院購買社會化服務
……
60個重點改革項目
2019年將在深圳法院全面完成
5月15日,深圳法院發佈《深圳法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工作規劃(2018—2019)》,涵蓋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八大方面60項重點任務。
“改革規劃”主要內容涵蓋八個主要方面:
這八個主要方面,涉及60個重點改革項目,著力於解決“改什麼”“怎麼改”的問題,對深圳法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提供了全方位、系統性的規劃佈局。
簡單案件擬強制訴前調解
引入各類調解組織入駐建設全市統一訴調對接中心,爭取調解前置程序改革試點,簡單案件探索強制設置一定期限訴前調解。建立訴前調解、仲裁與訴訟程序銜接機制,相關數據訴訟直接運用。
制定法院購買社會化服務標準,探索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參與訴前調解、司法送達、調查取證、執行輔助等非核心審判事務。
改革規劃
運用信息化手段建設智慧法院
利用法律人工智能和司法大數據技術,收集、挖掘和分析生效裁判文書的公開數據,實現類案智能識別、組合、推送。
運用互聯網審判方式處理涉互聯網糾紛,構建新型互聯網審理模式和訴訟規則。
改革規劃
研究擴大獨任制審判適用範圍
獨任制即一個法官審理案件,基層法院中簡單案件通常採用獨任制。深圳法院將探索研究擴大一審獨任制審判範圍、二審以及某些類型案件採用獨任制,為國家的訴訟制度改革提供深圳經驗。
改革規劃
探索示範訴訟方式
對系列性或群體性案件,建立普通類案標準化裁判體系,制定類型化案件裁判文書說理指引,並建立案件強制檢索報告制度,將關聯案件和類案檢索作為辦案的必經程序。
改革規劃
擬推廣第三方專家輔助人制度
在醫療、金融、證券、知識產權等審判領域,推廣中立第三方專家輔助人制度,就案件涉及的專業技術類問題提供專業諮詢意見,建設專家人才庫。
改革規劃
擬設金融法院、環境資源法庭
改革規劃
深化涉外、涉港澳臺商事審判機制改革
建設前海“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參與構建法律公共服務平臺,為國際商事糾紛提供公開、高效、透明的解決機制。
改革規劃
探索建立律師費轉付制度
完善公益訴訟銜接機制、制定出臺落實產權保護的司法意見、探索建立律師費轉付制度等措施,對判令虛假訴訟、惡意拖延訴訟等不誠信訴訟當事人,將承擔對方當事人合理律師費用,以及將司法信用狀況與市場信用信息對接共享。
改革規劃
《改革規劃》重點精煉突出,具體舉措操作性強,前沿探索創新亮點多。《改革規劃》率先研究擴大獨任制審判適用範圍、建立裁判文書資源加工和智能運用機制、探索互聯網審理模式下電子證據固定規則等一系列改革任務均是全國司法改革前沿課題,將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全新經驗和參考。
—— 深圳中級法院副院長黃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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