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父母而言,女兒和兒子究竟有何不同?

我在西邊走

題主的描述,其觀念已經從“養兒防老”轉移到“養女防老”上。個人認為,“養兒防老”的觀念是中國幾千年的觀念,只有“孝子賢孫”的傳統,從來沒有聽到過“孝女賢外孫”的說法。這種傳統觀念,隨著時代的不斷髮展和進步,當然會發生微妙的變化,但並不是說改就全部改得了的。

在中國農村,如果是既有兒子又有女兒的家庭,真正為父母養老送終的更多的還是兒子兒媳。為什麼很多婆婆覺得兒媳不如女兒?其實更多的是女兒女婿的孝順更多的來話言話語、自噓寒問暖,逢年過節送點禮品,讓媽媽心裡感到熱乎,但不理解兒子兒媳的孝順卻是日積月累、細水長流的經濟物質、勞心勞力地付出。

在中國農村,如果父母生病住院,那不菲的醫療費總是兒子兒媳去支付,哪怕全家舉債也會在所不惜,而女兒女婿往往是負責買點營養品探望;如果父母去世了,安葬花銷基本上由兒子兒媳負責,女兒女婿往往是送禮(鞭炮、花圈、煙花等)。有句很悲憐的話:“兒哭三聲去找板,女哭三聲去找碗”,說的是如果父母去世,兒子傷心完了得去做棺材安葬父母,女兒傷心完了就去吃飯了。

中國有句俗話:“久病床前無孝子”,當兒女們承受不了鉅額醫療費的時候,叫他們如何盡孝?50後、60後或許時運不佳,作為70後、80後應該多想想,這“養兒防老”的觀念的確應該改了,但這“養女防老”的觀念更不能誕生,要做到“自我防老”,積攢好自己養老金和醫療費,或者買好社保醫保,

盡最大的努力減輕兒女的負擔才是王道。

有人認為,自己買了社保萬一這一輩子不生病,萬一這一輩子只領幾個月養老金就去世了,這豈不白買了?還不如把這個錢花了實惠。這種情況不是沒有,但是少得可憐。要知道社保自己出的是少部分,所在單位出的是大部分,捨不得自己的少部分,損失了單位的大部分,這帳不能不算。

我認識兩個家庭。一個家庭從2004年夫妻同時買社保,家庭開支精打細算,家裡已經有房有車,妻子三次生病住院應支付醫療費16萬多,但個人僅支付了不到5萬,沒有讓兒子掏一分錢。另一個家庭一直沒有買社保,花錢大手大腳,從不考慮積蓄,以為反正“有兒防老”,妻子生病住院應支出18萬,結果害得兒子舉債15萬。

所以,我的觀點是:養兒防老、養女防老既不可靠,也不應該,可靠的是自己防老,應該的是為下一代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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