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保證金會被退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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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沒有違反規定,保證金會退還的。

保證金的作用。

案件辦理過程中,辦案機關對患有嚴重疾病、懷孕或哺乳嬰兒以及犯罪情節輕微的嫌疑人,會辦理取保候審,但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審判的順利進行,要求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


保證金的數額。

數額沒有具體規定,由辦案機關綜合考慮案件的性質、情節、嫌疑人的人身危險性以及經濟狀況來確定,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的專門賬戶。


保證金有可能會被沒收。

取保候審期間,如果違反了取保的規定,比如沒有經過批准就離開居住的市縣、不能保證隨傳隨到、有串供或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等情況的,就要沒收保證金。之後區分情況,如果還能繼續取保,就要重新繳納保證金,如果情節嚴重,就要變更成監視居住或被逮捕。

只要“守規矩”,保證金是可以退回的。

只要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規定,那麼在取保到期的時候,辦案機關會做出解除取保的決定,拿著相關法律文書及保證金的收據到銀行領取退回的保證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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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刑事訴訟法71 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69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在實踐中,北京市公安機關會主動通知取保候審結束人領取退還的保證金。至於外地公安機關是否能夠和北京市一樣並不肯定。但當事人自己去詢問索取,一般還是可以取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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