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经典案例巡礼

一、京沪高铁简介

京沪高速铁路,简称京沪高铁、又名京沪客运专线,作为京沪快速客运通道,是中国“四纵四横”客运专线网的其中“一纵”,也是中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的一项工程。

京沪高速铁路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条建设里程长、投资大、标准高的高速铁路。2008年4月18日正式开工,2011年6月30日通车,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通车典礼。2010年12月3日,京沪高铁枣庄至蚌埠间的先导段联调联试和综合试验中,CRH380AL“和谐号”高速动车组最高试运行时速高达486.1公里。线路由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全长1318公里,总投资约2209亿元,设23个车站。基础设施设计速度为380公里/小时,目前最高运营时速为350公里(由CR400系列“复兴号”列车担当)。北京到上海的G7最快只需4时24分。2014年高铁客票收入约300亿元,运送旅客超过1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7%,实现利润约12亿元,系首次实现盈利。

二、建设团队

1、领导小组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成立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铁道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收集和掌握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有关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军(已免,查办)兼任。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曾培炎(国务院原副总理)

副组长:

张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盛光祖(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楼继伟(国务院副秘书长)

2、十大股东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占股56.26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3.91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占股8.696%)

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占股6.564%)

中银集团投资(占股4.537%)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占股3.803%)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占股3.334%)

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751%)

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903%)

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615%)

河北建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0.591%)

3、承建商

京沪高铁土建工程施工共分六个标段(以TJ作为标段名称),这六个标段中,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旗下的中铁十七局、中铁十二局分别中标TJ-1与TJ-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中铁一局、中铁三局分别中标TJ-2与TJ-5;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标TJ-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标TJ-6。六个标段施工总报价合计约为837亿人民币。

三、国家审计揭露腐败案

投资2000多亿元的京沪高铁建设项目,被刘志军和丁书苗等人当作他们黑色利益帝国的提款机。或许他们从来就没有料到,打败他们的尽然是国家审计,审计人员从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数万份合同中揪出一份毫不起眼的假合同,由此揭开了丁书苗向中标施工单位大肆索要中介费并向刘志军进行利益输送的惊天秘密。

1、事情起始

2009年,审计署济南特派办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开始了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第一次跟踪审计。正是他们,牢牢揪住一笔5000万元的虚假合同不放手,反复跟踪查证,逐渐触碰到了事情真相。

2、丁书苗浮出水面

审计人员对诸多参与京沪高铁建设的施工单位审核中发现:有一家主业虽然不是铁路建设却中标了一个标段高铁建设工程的B公司。在梳理B公司的财务报表时,审计人员发现,从2008年年底到2009年年初,这家企业以委托对方代为采购设备的名义,累计将5000万元汇给北京东润吉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公司”),但没有进行任何招投标程序,对方也未开具发票。更为蹊跷的是,东润公司是在2000年注册成立的企业,2008年10月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B公司汇入上述5000万元设备采购款,恰恰又是在东润公司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审计人员进一步了解到,东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丁书苗。这是审计人员第一次接触丁书苗这个名字。当时在所有的公众媒体上,丁书苗这三个字都是与成功企业家、慈善人士等头衔相关联的正面形象。

3、花费5000万元购买的设备去了马达加斯加?

审计人员向B公司提出要求,要去实地看看他们花费5000万元都买到了哪些设备。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一听审计人员要看设备,他支支吾吾地说,采购的设备还没有到货,合同也是上面签的,他并不知情,了解情况要给领导打电话问问。第二天,这位项目负责人居然又主动找到审计人员解释说明情况。他说,公司借用这笔钱为马达加斯加的海外项目购买了设备,或许这位项目负责人以为,把故事扯到遥远的马达加斯加,审计人员就不会再查下去了。他没有想到,他的说法很快就在审计人员的查证之下被推翻。审计人员一边跟踪查证马达加斯加海外项目的设备,一边延伸调查东润公司和B公司的其他往来账目。审计人员发现,B公司支付给东润公司的5000万元,东润公司没有支付给任何一家设备供应商。其中3000万元转给了东润公司的关联企业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宥集团”)。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丁书苗;另外的2000万元转给了两家煤炭相关企业,实际上是替博宥集团归还拖欠这两家企业的贷款。显而易见,B公司支付给东润公司的5000万元所谓设备采购款,其实都流入了丁书苗控制的博宥集团。在另外一条线上,外围调查显示,B公司根本没有在海关报关进出口相关机械设备的任何记录,购买设备的确是个谎言。

4、丁书苗突然归还了5000万元“采购设备款”

就在审计人员判断东润公司从B公司拿走5000万元确实有问题的时候,B公司突然又有了新说法。他们解释说,当时他们的确在马达加斯加中标了一个项目,因为临近年底着急购买设备,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付款请东润公司代买设备。但是后来马达加斯加发生政变,中标项目被取消,停止购买设备,在审计人员介入后,东润公司已经归还了5000万元。为了把这个过程说得“真实可信”,B公司还出具了一系列处理处罚相关责任人的证明文件。

审计进展到这一步,问题似乎已经完满解决。第一,B公司的主要问题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向东润公司违规付款,现在B公司已经就违规问题处理处罚了相关责任人。第二,B公司面临的实际风险是流失5000万元设备采购款,现在这笔资金已经安全地回到了B公司的银行账户。

但是审计人员仍然感觉有些不对劲。前思后想之后,他们提出,既然B公司在马达加斯加有项目,那就再看看与马方签订的合同。

B公司仓促间还是给审计人员拿出了一份合同。而合同的对方是刚果,不是马达加斯加。B公司再也拿不出与马方签订过合同的证据。

5、丁书苗的掮客身份逐渐明确

在对B公司的延伸调查中,他们发现,丁书苗控制着博宥集团等几十家企业,资产近40亿元,但是纳税记录不多。丁书苗和她的企业一定还有更多的秘密。

这起5000万元虚假设备采购合同问题,表面上看是一般性的违规问题,背后可能隐藏着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于是,在2009年12月,审计署将这起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给中央纪委。

后来,中央纪委专案组查实,那5000万元所谓设备采购款的确是B公司支付给丁书苗的中介费。此外,B公司还通过海外渠道支付给丁书苗1000万欧元。也就是说,B公司给丁书苗旗下的企业支付了将近1.5亿元的中介费。

这只是京沪高铁建设项目中一个标段发生的问题,其他标段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呢?2010年,在审计署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实施的第二轮跟踪审计中,审计组负责人安排审计人员对京沪高铁中标施工单位逐个排查,重点核实有无以虚假合同、虚假发票或咨询费、中介费方式转移资金问题。审计组派出审计人员专门负责延伸调查丁书苗及其家族成员和所控制企业的经营业务和资金收支情况。

很快,审计组发现,另外一家中标施工单位C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4日,分4笔从结算账户中隐蔽转出资金9936万元,以“投标保证金”名义汇入青岛某民营咨询公司,未在C公司会计账簿中反映。

延伸审计发现,该民营咨询公司已经注销了纳税登记,在其收到所谓的9936万元“投标保证金”后,将其中5468万元转入丁书苗及其子女的银行账户,其余资金汇入山西省某家企业。

审计人员预感到,C公司与B公司一样,很可能也是在给丁书苗支付中介费。于是,审计署第二次向中央纪委移送了与丁书苗有关的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案件线索。

在审计组审计京沪高铁某客站建设工程中标施工单位D公司时,审计人员又有新发现。D公司向丁书苗控制的这家民营咨询公司支付了6700万元“中介费”。

中介费?这么大金额的中介费?而且是支付给一家已经注销了税务登记的咨询类公司?面对审计人员的追问,D公司提供了所谓的咨询服务合同。这是审计人员第一次见到丁书苗控制的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确保D公司中标高铁工程项目”,“按工程中标价的3.5%~4%收取中标服务费”。延伸调查资金流向发现,这笔中介费分15笔转至丁书苗等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6、丁书苗的确有靠山,能操纵京沪高铁招投标

这些公司为什么要给丁书苗支付中介费?

丁书苗家族企业从京沪高铁施工单位获取的非法中介费收入已经从5000万元累积到了两亿多元之巨。审计人员基本认定,丁书苗就是帮助上述施工单位中标京沪高铁建设工程的掮客。

丁书苗背后是谁呢?谁能让丁书苗轻易地对外承诺“确保中标”呢?

审计组负责人慎重考虑后指出,外围证据已确凿无疑,下一步必须正面接触负责京沪高铁建设的京沪高铁公司,挖出丁书苗的靠山。

审计组进驻京沪高铁公司,对京沪高铁招投标资料、评标资料逐项深入分析,重点核查和了解向丁书苗支付巨额中介费的上述3家施工单位的招投标情况和资料。

招投标资料显示,上述3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招投标时均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违规问题,但是都能顺利通过资格审查。进一步审查评标资料发现,评委集中给上述3家施工单位打出最高分,且都是远远高于其他未中标单位的分数,人为控制招投标结果的痕迹非常明显。有关部门后来的调查证明,赋予丁书苗如此神奇“能量”的正是刘志军。在京沪高铁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刘志军屡屡打招呼帮助施工企业中标,由丁书苗向中标企业收取高额中介费。但是因为刘志军当时还在位,京沪高铁公司及中标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只能私下反映情况,不敢公开指认。

7、一个巨大的贪腐案终于水落石出

案件重大,限于审计职权和手段难以继续调查,审计署遂决定将上述案件线索再次移送给中央纪委。对刘志军、丁书苗重大贪腐案的调查,由此拉开了帷幕。

在丁书苗被控制后,专案组迅速查明,在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丁书苗与刘志军之间的利益链条是,刘志军负责向下属单位打招呼,丁书苗则向中标企业收取高额中介费。

后来公诉机关指控,丁书苗先后帮助23家公司中标57个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的标的总额超过1800亿元。在上述57个项目中,刘志军为其中53个打过招呼。丁书苗等人从中获得好处费30多亿元,其中她个人获利20多亿元。2014年12月16日,作为刘志军贪腐案的关键性人物,丁书苗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罚金数额创下个人罚金的最高记录。2013年7月8日,刘志军就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例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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