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公會鎮被指“以建市場為名行賣地之實”

更值得關注的是,當年發改局批覆的文件載明,該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為:市場主體工程、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等,而實際的情況是,新建成的農貿綜合市場佔地面積只有10多畝,僅佔項目規劃用地的十分之一,剩餘的絕大部分項目規劃用地被用於了建設私人住宅樓。當地群眾反映稱:“我們都被騙了。當初徵地的時候,以為真的要全部用於建設新的農貿市場,結果,在徵地的過程中,我們就發現有開發商把徵來的土地當作宅基地往外賣的情況。”

項目竣工多年一直閒置

廣西賀州公會鎮被指“以建市場為名行賣地之實”

閒置至今的公會鎮農貿綜合市場

為了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公會鎮政府2006年提出建設公會鎮農貿綜合市場的立項申請。此後,賀州市政府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申報了《關於賀州市2006年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同年12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下達“桂政土批函[2006]276”號批覆,同意徵收公會鎮聯合村、雙洋村等集體土地共10.3553公項(156畝),作為該市2006年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徵收後,公會鎮政府公示,土地用於建設農貿綜合市場和汽車客運站兩個項目用地。如今,市場和客運站已竣工多年,但均未投入使用。

當初,當地以“經濟發展需求”立項,如今,項目建成了,卻一直閒置。被徵地農民謝某說:“發展經濟是假,圈地圈錢是真。有關部門涉嫌以農貿市場立項圈地,用來做房地產賺錢。”

農貿市場變身“公會新城”

廣西賀州公會鎮被指“以建市場為名行賣地之實”

公會鎮農貿綜合市場平面分戶圖

“該鎮依託修建八黃二級公路為載體,建設佔地面積156畝的公會鎮農貿綜合市場(即公會新城),總建築面積13萬平方米,總投資1.5億元。”2009年,公會鎮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簡報(第四期)如此載明。

公會鎮官方網站“公會鎮簡介”顯示,2014年,公會鎮被賀州市委列為重點鎮發展及平桂管理區南部中心城鎮的發展定位,緊緊圍繞“建設區域性商貿中心城鎮”這一目標,突出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兩個工作重點,著力推進公會新城項目建設。

公會鎮2015年工作總結和2016年工作計劃載明,2015年,“新城已建或在建商住樓150多幢”。

然而,2006年9月8日,賀州市八步區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公會鎮農貿綜合市場項目立項的批覆”明確載明:“項目規劃佔地面積100畝,總建築面積53360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市場主體工程、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等。”顯然,農貿綜合市場應是市場主體工程。

但根據“公會鎮農貿綜合市場平面分戶圖”,農貿市場四周均為商住建築,農貿綜合市場並非“主體工程”,反而商住部分成了“主體”,農貿市場面積僅佔規劃總用地總面積的13.8%,商住部分面積佔了79%。該平面分戶圖商住部分還標註了C1、T1等字樣。

2011年2月28日,賀州市平桂區鄉鎮建設局在上述平面分戶圖上註明“根據平桂管理區第五次規審會議紀要,同意按此規劃實施”的字樣,並加蓋有該局公章。

據悉,在獲得自治區政府批覆後,賀州市國土局與廣西賀州市家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家美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國有土地95088.5平方米(142畝),並將該土地劃為A、B兩塊。其中,家美房地產公司將A塊分為329宗獨立地塊土地向賀州市國土資源局申請頒發獨立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014年年底,賀州市商務局對八步區、平桂管理區農貿市場進行了調研,調研報告顯示,“農貿市場建設的隨意性較大。很多民營市場多以建設市場的名義開發房地產,由於房地產開發業主追求利益最大化”。

徵地後遺症至今未了

公會鎮農貿市場的徵地問題引起了很大的糾紛。2016年,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登載的“平桂管理區公會鎮2015年度自治區績效考評公眾評議意見建議整改成效一覽表”中的“整改內容”一欄顯示,“政府部門不告知徵地的用途,安置補償等問題尚未和民眾達成一致,就強行徵地,也沒有就安置補償問題召開聽證會,總之,政府在徵地拆遷方面的透明力度不夠”。

一位被徵地農民反映:“我家土地不在徵地範圍內,也被政府徵用了0.7畝地,補償款不足兩萬元。後來,我家那塊土地被劃成宅基地,轉手至少賣幾十萬元。虧死我們農民了,所以補償款我一直不領。”

目前,有謝某離等6戶人家稱其“土地不在徵地紅線圖內”,堅決阻撓買宅基地者建房,這6戶人家與買受人發生過多次衝突。

而同時,謝某離等6人也向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把賀州市和公會鎮政府推上被告席。6人訴稱,政府越界徵地並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法,請求法院撤銷以上6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今年4月,公會鎮聯合村6組村民謝某優以徵地行政行為違法為由狀告賀州市政府,並將賀州市國土局和公會鎮政府列為第三人。

上述“平桂管理區公會鎮2015年度自治區績效考評公眾評議意見建議整改成效一覽表”中的“工作進展及成效”一欄載明:“公會鎮農貿市場徵地面積156畝,尚有30多畝地群眾未領取補償款。原因有:一是群眾認為補償款過低;二是根據文件要求,回建地納入項目建設用地,群眾對補償標準不滿意。補償標準已有文件批覆,按照地類、青苗補償、被徵用土地附著物等劃分好。目前已徵的土地成為國有土地,政府正依法依規維護已經辦好了相關建房手續的建房戶順利開工建房,爭取年底解決完善處理好徵地拆遷的遺留問題。”

然而,至今仍有部分被徵地農民不斷信訪、訴訟,並屢次與宅基地新“主人”發生衝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層社會穩定。

中國法學會會員範紅波認為,地方政府部門弄虛作假、少批多徵、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這是引發諸多糾紛的根本原因。重點工程“掛羊頭賣狗肉”,這是農貿市場和客運站項目閒置至今的根本原因。

農貿市場緣何變身“公會新城”?農貿市場和客運站項目為何閒置至今?徵地後遺症如何解決?有關“民告官”案件究竟何去何從?對此,獬豸新聞(ID:zgsbfzzk)將繼續保持關注並進行跟蹤報道。

(法治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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