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縣人民政府關於打擊河道非法採砂行為的通告

溫縣人民政府關於打擊河道非法採砂行為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砂石資源管理,嚴厲打擊河道非法採砂行為,有效解決因非法採砂造成的安全隱患大、環境汙染嚴重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省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縣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河道非法採砂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縣境內從事河道非法採砂的單位和個人,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必須停止一切開採行為,於2018年6月15日前自行拆除廠棚、設施設備,並將所有采砂船隻機具、動力設施撤出河道管理範圍,砂場內的砂堆、棄料全部平復。逾期不執行的,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當事人自行承擔。

二、凡阻礙執法、無理取鬧、暴力抗法或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嚴厲打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凡國家公務人員和村組黨員幹部參與、庇護非法採砂的,一經查實,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非法採砂行為提供作業條件,一經發現,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歡迎社會各界對我縣境內從事河道非法採砂行為進行舉報。縣河務局舉報電話:6557182,縣公安局舉報電話:110,縣水利局舉報電話:6120927。

六、自通告公佈之日起,禁止運砂車輛在黃(沁)河防汛大堤通行。凡因運砂車輛造成揚塵等環境汙染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廣大群眾如發現因採砂、運砂造成生態破壞、環境汙染的行為,可向縣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舉報電話:6131996(晝)6171018(夜)。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溫縣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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