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團伙駕車使用玻璃球“碰瓷”

金羊網訊 “碰瓷黨”新招層出不窮。阿軍、阿強與阿鋒(另案處理)組成“碰瓷團伙”,利用玻璃球砸車,故意製造事故假象,以言語相威脅,謊稱自己為賭場老大手下,敲詐勒索被害人錢財。近日,龍門縣人民法院對該起敲詐勒索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阿軍、阿強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據瞭解,阿軍、阿強與阿鋒曾在網上看到過一個用玻璃球砸車的“碰瓷”視頻。他們發現,撞車的時候用玻璃球砸一下對方的車,對方就會感覺有聲音,以為發生事故。三人還特地購買了30多個玻璃球用來作案。

去年8月5日,三人租了一輛黑色雷克薩斯小汽車,並將事先購買的已損壞的後視鏡替換到用於作案的小車上,然後駕駛該車在廣河高速上尋找作案目標。當日11時許,三人一路尾隨被害人張某,當行駛至廣河高速公路龍門路段時,阿鋒見張某駕車變道,便駕車加速靠近並輕微刮碰張某駕駛的車輛,同時阿強使用事先準備好的玻璃球砸向張某的車輛,製造事故聲響。

雙方車輛停靠應急車道後,阿軍、阿強以後視鏡被撞爛為由,要求張某現場賠錢,並通過語言威脅如不賠錢便通知他人前來,將對其人身安全不利。阿軍供述稱:“我對這個奔馳車主說我們老大是開賭場的,並恐嚇他如果不給錢就叫老大過來。”

天網恢恢,同年9月7日,公安民警將被告人阿軍、阿強抓獲歸案。在今年3月13日,被告人阿軍、阿強與被害人張某達成刑事諒解協議。龍門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人阿軍、阿強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陳驍鵬 鄒坤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