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房產、公司終被識破
在過去2年中,周某某一度天真的以為,只要自己藏匿好行蹤,並將房產和公司等資產轉移給他人,就可以逃脫自己身背的300萬元債務。
2015年3月,周某某對蔣某某的300萬元債務到期後,其並未按規定履行還款義務,即便是蔣某某將其起訴至船山區人民法院,他也沒有到庭參加訴訟。
事實證明,周某某將這件事情想得過於簡單了。該案件進入到強制執行程序後,通過信息系統查詢,船山區法院得知周某某在江油市有一項350萬元的債權,其作為原告已向江油市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但周某某似乎並不甘心,想盡辦法製造障礙。這也是陶應才萬萬沒有想到的:周某某竟然自願向江油市人民法院對自己此前主張的債權,進行了終止執行申請。
“眼看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將周某某的債務執行回來,但他對自己債權的終止執行申請,使我方案子無法正常推進,陷入了僵局。”陶應才心想,解鈴還須繫鈴人,當務之急是要找到周某某本人。
與此同時,原告蔣某某從一位朋友那裡得知,周某某現今居住在綿陽。於是,陶應才前往綿陽房管局查詢,結果顯示,周某某曾在綿陽高新區有一套房產,可惜已於2017年3月轉讓。但這個已經轉讓的假象,並沒有矇蔽到承辦法官,他猜測周某某仍在這套房中居住。
於是,今年5月10日,陶應才帶領幹警前往該小區進行蹲守。“我們先是到小區物管和保安處瞭解,基本可以肯定周某某確實居住於此。”第二天早上,周某某在小區外健身時,被幹警擋獲。
周某某被幹警控制後,交代自己還有一家被轉移到親戚名下的公司,願意以公司的資產來償還蔣某某的債務,並且積極配合法院,目前資產處置已接近尾聲。
20年躲藏一朝成空
今年3月,賈某某在到銀行取錢時,突然發現自己的賬戶被凍結了。銀行工作人員告訴他,凍結他賬戶的是遂寧市船山區人民法院。
賈某某這才恍然,想起了1998年自己與曾某某的那樁房屋買賣糾紛案件。
1997年,賈某某和李某合資成立了一家公司,該公司承建了市城區電江路某集資樓。第二年3月,曾某某經人介紹,購買了該集資樓的10號門面,並交納了定金2萬元。
其實,在曾某某繳納定金的前幾天,賈某某和李某已經將該門面出售給了李某某,並履行了相關手續。
爾後,因為一些原因,賈某某、李某相繼外出,其公司承建的集資樓工程無人管理,修修停停。後來,該樓主體完工後無人結算,李某、賈某某的合資公司被工商行政行政管理部門吊銷了營業執照。於是,購房戶紛紛按照購房協議,搬進了各自購買的房屋和門面,李某某也搬進了10號門面。
曾某某這才發現,自己上當了。於是,要求賈某某、李某退回自己的定金,但幾經交涉,對方始終不肯退回。
2004年1月,曾某某將賈某某、李某起訴至了船山區人民法院。法院判決,賈某某、李某償還曾某某2萬元及利息。
賈某某、李某認為曾某某的訴訟請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對判決有牴觸情緒,一直沒能履行還款義務,到後來,乾脆躲了起來,下落不明。
“過去,我們的追逃機制不如今天這樣先進,既沒有找不到人,曾某某也無法提供其財產線索,這個案子便擱置了下來。”承辦法官陳善智說,直到今年2月,曾某某申請恢復執行。
收到申請後,承辦法官立即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找到了賈某某、李某的餘額不多的銀行賬戶,並將其凍結。在自己銀行賬戶被凍結後,賈某某、李某二人慌了神,主動與承辦法官取得了聯繫。“我告訴他們,如果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就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處失信,將會處處受限。”
受到威懾的賈某某和李某在今年4月,先後來到法院,與曾某某達成了協議,支付了各自的債務。
使用身份證後被抓鋪歸案
鮑某直到被刑拘進看守所才明白,自己的“隱身法術”根本逃不過法官和民警的“法眼”。
鮑某和蔣某某的兒子是同班同學,在讀書期間,二人感情很好,工作之後也一直保持比較緊密的聯繫。2014年6月,鮑某因為做生意急需流動資金,遂提出向蔣某某借款50萬元,並承諾了較高的利息。雖然蔣某某並沒有這麼多現金,但還是應承了下來。
蔣某某從親戚朋友處東拼西湊了50萬元,借給鮑某,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1年。然而一年之後,鮑某聲稱自己暫時沒有能力支付,希望能夠續期一年。蔣某某礙於情面便同意了。但續期到期後,鮑某遲遲不履行約定。
與此同時,蔣某某面臨著親戚朋友的催款,壓力很大。開始了向鮑某討債的艱辛之旅。
最初鮑某還能夠好言相待,後來態度逐漸地惡劣起來。在萬般無奈之下,蔣某某將鮑某起訴到了船山區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鮑某也未向蔣某某支付欠款。蔣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我們在房管局查詢到鮑某在城北未來城有住房一套,於是將其查封。”承辦法官陳彥說,2017年10月20日,船山區法院向鮑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鮑某卻耍起了“小聰明”,與他人簽訂合同,將自己在未來城的住房變賣給了他人,並玩起了“失蹤”,心裡想著“你們找不到我,看你們能把我咋地”企圖一賴到底!
鮑某的行為已涉嫌犯罪,船山區法院便將該案移送至公安機關,啟動了網上追逃。
鮑某一度彷彿從人間蒸發了一樣,但最終還是露出了自己的“馬腳”。今年4月中旬,鮑某在成都夜宿於某星級賓館,當他在使用身份證時,其行蹤瞬間暴露了,當地民警立即前往將其抓捕歸案,並移送到遂寧看守所刑拘。
這時,鮑某才知道自己“玩大了”,在刑拘期間,他立即向蔣某某償還了20萬元,餘下欠款約定在明年年底之前還清,這才爭取到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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