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武滅佛”在歷史上到底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西晉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匈奴攻入京師洛陽擄走晉懷帝,殺太子司馬詮、宗室、官員及士兵百姓三萬餘人,並挖掘陵墓和焚燬宮殿,史稱“永嘉之亂”。

大量人口為避戰亂從中原遷往長江中下游,定都建康(今南京)建立東晉,史稱"衣冠南渡"。

自永嘉之亂後,開啟了北方五胡亂華的局面,中原陷入胡人分裂混戰近130年,中原人民流離失所,死傷無數。加上戰爭阻礙生產,使開發近千年的中原淪為白骨蔽野之地。

“三武滅佛”在歷史上到底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長期的社會動盪,連年的戰爭,使漢武帝時期確立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正統儒家思想觀念開始崩潰,儒家思想無法解百姓於水火,無法使國家恢復一統。流離失所的百姓在物質上得不到滿足,便迫切需要尋找到精神上的寄託。而佛教宣揚的“極樂世界”正是苦難中的百姓所需要的。

底層百姓的信仰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魏晉南北朝時期統治者的支持,更是佛教發展的重要支撐。在這一時期大量的寺廟都是由統治階級所建。但當時的統治者支持佛教的發展並不是只是為了自己的信仰,更重要的是,當時的佛教主動依附王權,表示為王權服務,佛教極大的鞏固了統治階級的統治,於是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佛教得以迅猛發展。“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唐代詩人杜牧的這句詩,正是這一時期佛教發展的真實寫照。

“三武滅佛”在歷史上到底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但是迅猛發展的佛教卻似乎脫離了它的本質。

“都下佛寺五百餘所,窮極宏麗:僧尼十餘萬,資產豐沃。所在郡縣,不可勝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則皆畜養女,皆不貫人籍。天下戶口,幾亡其半。而僧尼多非法,養女皆服羅紈。皆使還俗附農,罷白徒養女,聽畜奴婢。婢唯著青布衣,僧尼皆令蔬食(種蔬菜和糧食)。如此,則法興俗盛,國富人殷。不然,恐方來處處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復國有!”—《南史·郭祖深傳》。

佛寺宏麗,僧尼氾濫,僧人無需繳納賦稅,可以招募僕從,甚至違反律法的罪犯在寺院出家可以減輕罪罰,僧不是僧,佛也不是最初的佛了。更重要的是寺院經濟在當時嚴重阻礙了社會的進步,中國自古以來都是一個農業大國,“天下戶口,幾亡其半”,百姓都當和尚去了,農業生產誰去做?人人都信佛,思想文化,科學技術如何發展?

問曰:“知此神滅有何利用邪?”答曰:“浮屠(指佛教)害政,桑門(指僧人)蠹俗,風驚霧起,馳蕩不休,吾哀其弊,振思其弱。……又感以茫目之言,懼以職阿鼻指(地獄)之苦,誘以虛詭之辭,欣以兜率(指天堂)之樂……致使兵挫於行間,吏官於官府,粟罄於墮遜,貨殫於泥木。……耕而食,食不可窮也,蠶而衣,衣不可盡也。下有餘而奉其上,上無為以待其下,可以全生,可發匡國,可以霸君,用此道也。”—範縝《神滅論》

北魏太武帝拓跋燾滅佛,自太平真君五年(444年)始,至其駕崩,廢佛時間共六年。

北周武帝宇文邕滅佛,自建德三年(574年)始,至其駕崩(578年),滅佛時間共五年。

唐武宗李炎滅佛,自會昌二年(842年)始,至其駕崩(846年),滅佛時間共六年。史稱“會昌法難”。

“三武滅佛”在歷史上到底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其實“三武滅佛”遠遠沒有達到“滅”的這個程度,有人說“三武滅佛”是中國古代的宗教迫害,這種說法是不對的。

第一次禁佛,太平真君七年,魏太武帝西征至長安,見佛寺藏有兵器,僧侶與室女私通,即禁佛,太武帝雖殺了一些人,但那是因為鎮壓叛亂。太武帝死後,文成帝繼位,詔復佛法,佛教又得以恢復。

第二次禁佛,北周武帝只是強迫三百萬僧尼還俗,並未屠殺僧侶。武帝死後,宣帝、靜帝先後繼位,佛法又興。

第三次禁佛,唐武宗時期的禁佛則更加溫和,如若想做僧尼則不能擁有田產,想擁有田產,則必須還俗。對違反戒律的僧尼則勒令還俗,但養尊處優,驕奢淫慾的僧尼卻根本不聽從命令,唐武宗才不得不加大了禁佛的力度。

佛教“三武之難”的原因有很多,但究其根本原因是寺院經濟與封建地主經濟之間的矛盾。唐武宗禁佛時,歷史記載“十分天下財,而佛有七八”,寺院佔有大量財產,田地,人口,並且無需繳納賦稅,這直接損害了地主階級的利益及普通百姓的利益。

三次禁佛的意義在於把佛教這個外來宗教導入適應中國國情,適合地主階級和普通百姓的利益的軌道上來,佛教不在凌駕於王權和百姓之上。

在這些大規模的滅法運動之後,中國佛教的兩大重要支派(南傳佛教,西傳佛教)受到嚴重打擊,不復國教氣象。禪宗佛教因其特殊的教規(自耕自食,自食其力)損失最小。藏傳佛教因其元朝時期才逐漸傳入中國因此未遭受打擊。

其實不管是外來宗教,還是我們本土的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等等,其能夠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推動社會進步,維護人民利益,如果某種宗教的傳播,在阻礙國家的進步,在損害人民的利益,那麼它最終是一定會消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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