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扶貧錢就沒事?對扶貧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監管不力也會被追責

不拿扶貧錢就沒事?對扶貧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監管不力也會被追責

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

天河區

扶貧幹部別以為“不拿一分錢、不吃一頓飯就沒事”,廣州市天河區紀委監委近日查處的兩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徹底改變這一錯誤觀念,讓大家認識到,扶貧幹部的工作不僅僅侷限於帶來錢、找來項目,還要對項目的實施、資金的使用做好監督,監管不力也會被追責。

案件1:村委用假合同假憑證獲扶貧資金

扶貧幹部未制止被嚴重警告處分

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天河區財政局投資評審中心十二級職員黃偉掛職梅州興寧市水口鎮洋槐村村委會主任助理、扶貧幹部。2014年3月,洋槐村村委違反會計法律法規,通過簽訂虛假入股合同、偽造會計憑證的方式,獲取天河區財政局人民幣45萬元的扶貧資金。對此,黃偉未能及時發現,且發現後不報告不糾正,對扶貧資金監管不力。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洋槐村村委在使用天河區財政局扶貧資金開展油茶種植項目(約人民幣89萬元)和興建圍龍屋及文化廣場項目(約人民幣150萬元)時,分別將項目拆分為2個和3個金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項目,以此規避招投標。對此,黃偉知情但未制止和糾正,對扶貧資金監管不力。

2014年至2016年,洋槐村村委使用天河區財政局扶貧資金委託梅州市嶺河種養專業合作社在家才嶺、仙人寨種植和撫育油茶麵積514.2畝,並於2016年4月接手管理,由於其後續管理不善,油茶存活率較低。黃偉在推進油茶項目時預判不夠,對扶貧項目損失負有責任。

2018年2月,天河區紀委給予黃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案件2:村委編造工程合同結算工程款項

扶貧幹部監管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

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2013年12月至2017年4月,天河區石牌街道辦事處科員蔡洽武任增城正果鎮和平村駐村扶貧幹部。

2011年9月,增城正果鎮和平村養鴨基地升級改造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未履行任何項目報批手續和驗收手續,直接指定村民洪某某負責組織施工,在工程完工後由正果鎮政府和增城市某建築工程公司編造工程項目合同書、預算書、結算書並倒籤合同日期,在未獲得和平村委會簽章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扶貧資金支出結算工程款人民幣27.5萬元。對此,蔡洽武知情但未制止和糾正,對扶貧資金使用和扶貧項目實施監管不力。

2018年3月,天河區紀委給予蔡洽武黨內警告處分。

召開全區

扶貧領域

警示教育會

為促進案發單位做好對案件的剖析,天河區紀委監委全程跟蹤指導,多次與案發單位相關負責人談心談話,幫助分析案情,查找案發原因,明確整改落實。相關負責人認識到自身思想認識的不足和誤區,以誠懇、嚴肅、認真的態度紮實做好案件剖析,既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問題,又把整改措施做到具體而又有針對性,真心做到“認識到位、分析到位、整改到位”。

4月23日,天河區召開了全區扶貧領域警示教育會,會上區紀委監委負責同志要求全區扶貧幹部和紀檢監察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做好扶貧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二要認真對照檢查整改扶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三要擔當盡責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助力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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