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工作後,社保關係要怎麼處理?

換工作後,社保關係要怎麼處理?

1區內異地辦理需出示繳費憑證

原本受聘於某區直單位的李先生,在今年3月份辭職。隨後,他被另一家區直單位聘用。在工作單位轉換之後,自己的社保關係是否需要轉移,李先生很是困惑。

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社保關係不需要轉移。若參保人在區內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社保關係轉移流程就得視具體情況而定。

該怎麼轉?

方法一:如之前在自治區社保局參保,現在區內其他市、縣社保局參保的個人

1

得確認落實已停止在自治區社保局參保且無欠費;

2

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自治區社保局打印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憑證》(有養老保險手冊的需出示手冊);

3

攜帶《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轉入手續,填寫提交相關表格,由新參保地社保局與自治區社保局對接辦理;

4

自治區社保局收到新參保地社保局發來的《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申請表》(下稱《申請表》)或《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下稱《聯繫函》)後,生成《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單》(下稱《轉移單》)、《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下稱《信息表》)和基金劃轉手續,並將資料郵寄到新參保地社保局。

方法二:如之前在區內其他市、縣社保局參保,現在自治區社保局參保的個人

1

首先確認落實已在自治區社保局正常參保繳費;

2

攜帶原參保地社保局出具的《養老繳費憑證》和《醫療繳費憑證》到自治區社保局開具《申請表》及《聯繫函》,由自治區社保局與原參保地社保局對接辦理;

3

原參保地社保局收到自治區社保局出具的《申請表》及《聯繫函》,辦結《轉移單》、《信息表》和基金劃轉手續,並將資料寄至自治區社保局。

2跨省轉入辦理要符合條件

現在我區參保、之前在區外參保的個人,怎麼辦理關係轉移,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具體怎麼操作?

自治區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男性不滿50週歲、女性不滿40週歲的;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辦理方法:

1

在我區正常參保繳費;

2

攜帶區外原參保地社保局出具的《養老繳費憑證》和《醫療繳費憑證》到廣西新參保地社保局開具《聯繫函》,由廣西新參保地社保局與區外原參保地社保局對接辦理;

3

區外原參保地社保局收到廣西新參保地社保局出具的《聯繫函》,辦結《信息表》和基金劃轉手續,並將資料寄至廣西新參保地社保局。

3轉移辦理,可委託他人代辦

參保人在完成了社保關係轉移之後,社會保障卡是否需要重新辦理?

自治區社保局負責人表示,原在廣西區內參保,現將社保關係轉移到廣西區內其他地區繼續參保的人員,不需要重新辦理社會保障卡,持本人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到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社會保障卡激活手續即可;原在廣西區外參保、轉入廣西的,則需要重新申請製作社會保障卡。

根據規定,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可以請人代辦。辦理前,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委託書一份(委託人簽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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