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貨幣是如何創造價值的

發行貨幣是如何創造價值的

貨幣是作為等同價值或等同價值保證的交換媒介,作為一般等價物,貨幣本身就是有價值的,因此不管貨幣的載體是商品、紙幣還是電子貨幣,這些都要有價值,否則就不能成為貨幣。國家信用為什麼能夠創造價值,主要是源於貨幣的發行,但並不是在貨幣發行中實現的。

貨幣發行的過程就是創造價值到實現價值的過程。以我國發行國債的過程為例:假設財政部為貨幣發行設置了價值10萬億元的國債,於是中央銀行發行了這10萬億元貨幣通過買入國債的方式存入了國庫,經過這樣的操作後財政部就可以獲取這10萬億元貨幣並且用作社會福利,由此財政部獲得了價值10萬億元的商品價值,並且這些貨幣都進入市場進行流通。但是與普通商品不同的是,市場上的交換過程要求貨幣要有一定流通使用量,所以作為交換媒介的貨幣在完成一次交換後,還需要等待進入下一次交換。然而貨幣的流通使用量會在貨幣投放市場後一直滯留在市場上,然後進行流通而不再回到發行者手中。也就是說,財政部發行的這10萬億元國債可能會一直存在在中央銀行的倉庫裡永遠都不用贖回,並且用這10萬億元購買的福利不僅實現了對貨幣發行的價值的創造,並且能夠永久佔有。通常我們會將基礎貨幣的發行量當作發行貨幣所創造的價值,同時也是市場流通對貨幣價值的需求量,主要是因為基礎貨幣被當作社會流通對貨幣需求的最低值,並且基礎貨幣的發行量同時也實現了對貨幣的永久佔用,這種佔用是指在流通中永遠都不用收回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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