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瓷鑑定的主要依據有哪些呢?又如何才能走出鑑定誤區呢?請仔細看看以下幾點:
1、以帶有真實紀年的瓷器和明確紀年的 墓葬、遺址中出土的瓷器為“標準器”,去比較不知燒造年代的瓷器,這是很重要的斷代依據 (圖 )。
但對紀年墓出土的瓷器,不能 簡單地把墓的葬年都看成是墓中出土瓷器的 燒造年代,要看出土地點離出土瓷器的產地遠 近、器物上有無使用痕跡、墓主的身份以及我 們對古瓷斷代的經驗,來判斷它最可能的燒製 年代。因為古人常把保存或使用過多年的藝術 瓷和日用瓷用於殉葬,特別是距景德鎮千里以 外的墓中出土的景德鎮瓷器尤其如此,墓的葬 年只能反映出土物的製作下限年代。
2、文獻資料。在史籍中,直接或間接地記 述當時瓷業或評述瓷器產品的史料,有利於古 瓷鑑定。如《元史.百官志》說:“天曆元年,罷 會福、樞密院,改置太禧院以總之,二年改為 ‘太禧宗禋院’。”那麼有“太禧”款的卵白釉印花瓷的相對燒造年代當在此後不久。《樂平縣誌》記載:明嘉靖十九年因景德鎮擾攘,部 分瓷窯被迫停業,才在樂平永靖鎮、嘉興鎮一 帶建奮燒瓷。後又因“水土不佳”,不久相繼廢 棄。那麼此窯址中堆積的青花瓷片等窯業遺 物,必定是嘉靖十九年後的產品。故宮博物院 保存的清宮“造辦處”擋案資料,有關於“琺琅作”生產的琺琅彩瓷和景德鎮御窯廠生產 的瓷胎“洋彩”御器的記載,只要我們把這些 記載與收藏的御器細加對照,就可以明確某些 產品的具體燒造年代了。
3、窯址的地層資料.在窯址調查和發掘時, 往往可以在沒有凌亂的窯業遺物堆積中或某 —地層中發現有真實紀年的瓷片、窯具或已經明確了紀年的產品殘片,這時我們就要認真地 清理,全面地採集標本,做好記錄和資料整理 工作,所獲得的新資料,就可以幫助我們認識 —個時代的產品面貌。1982年景德鎮紅光瓷 廠房挖地基時,在明代青花窯業堆積中出 土了一件“弘治十四年制用”底款的青花碗殘 片,與此碗共存的青花瓷殘片,產品形制、青花 料色與畫風等又與此碗一致,趟它們是同一 時代的產品。這就使我們獲得了更多的明確了 燒造年代的青花瓷,並可幫助我們認識弘治民 間青花瓷的基本特徵。
4、看官窯與民窯之間的相互影響。景德鎮 自明洪武設立御窯廠以來,官窯產品往往影響 著民奮產品,但民窯中受官窯新產品影響出現的新造型、新畫面,一般要約晚於官窯的生產時間。如 宣德、成化官窯的青花常畫香草龍紋,而成化民間青花 亦常出現香草龍紋樣(圖 )。
嘉靖官窯青花 多繪雲鶴紋,而嘉靖、方歷時的民間青花也多有類似紋 樣(圖) 。
宣德以來的官窯產品普遍書本朝帝 王年號款,斷代比民窯瓷容易,因此有年款的官窯瓷也 可幫助認識類似紋樣的民窯瓷的樹燒造年代。
5、考慮同時代姐妹藝術對瓷器的影響。在日用工 藝品的設計與生產中,低廉材料製造的工藝品,往往模 仿貴重材料製造的工藝品的造型與紋樣,以顯示其產 品的高貴。如宋、元的影青刻、印花瓷,有的造型、紋樣 就受到當時金銀器的影響;清康熙的瓷胎畫法琪,就是 仿當時銅胎畫茲璃而產生的。所以我們在學習古瓷鑑 定時學習工藝美術史,瞭解我國各個時代工藝美術品的風格特點,注意姐妹藝術之間的互相影響是 很有必要的。
由於我國名窯林立,各時期瓷器的花色品 種繁多,藝術風格離奇變幻,明、清以來仿古風 盛行,傳世品中真偽雜糅,所以對古瓷作出較 準確的鑑定要下很大的工夫。在實踐中,除多 接觸實物、多調査古窯址、全面掌握各個時代 產品的燒製工藝外,還要學好陶瓷史、中國美 術史,多查看有關文獻資料,掌握的材料愈豐 富,鑑定時產生的聯纖愈豐富,相比較的因 素也越多,才有可能達到鑑定無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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