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朐县纪委通报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齐鲁网潍坊6月19日讯近日,临朐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将查处的9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五井镇朱音中心村党支部书记、前朱音村首席代表许文升违纪问题。2007年至2015年,许文升在担任前朱音村党支部书记、首席代表期间,该村先后以王某某、许某某等人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97.68亩,冒领小麦直补款9065.75元,用于村集体支出。许文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城街道榆林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安家林村首席代表王兴亮,榆林店社区居委会委员、安家林村村会计郑刚违纪问题。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安家林村未将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及村集体资产转让费共计28万元及时计入村账、交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王兴亮、郑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冶源镇朱阳中心村党总支副书记、西朱阳村首席代表刘福钦违纪问题。2015年至2017年,西朱阳村未按规定将收取的土地承包费60089.10元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直接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刘福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井镇朱音中心村村主任许玉之违纪问题。

2011年至2014年,许玉之在担任前朱音村村会计期间,该村先后以王某某、许某某等人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54.44亩,冒领小麦直补款6310.43元,用于村集体支出。许玉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岗中心村党支部书记、龙岗东村首席代表曾凡江违纪问题。2011年9月,龙岗东村未将收取的土地延包费24000元及时计入村账、交产业园“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直接用于村集体支出。曾凡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井镇下五井西村村主任高维安违纪问题。2010年8月,高维安在主持下五井西村工作期间,该村收取许某等两户土地承包费共计28.8万元,其中2.8万元未计入村账、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坐收坐支。高维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沂山风景区前唐家河村原村委委员、沂泉村原首席代表李孟生违纪问题。2014年3月,沂泉村未将收取的“小北岭”土地承包费80000元及时计入村账、交风景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直接用于村内修建碾棚等支出。李孟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井镇大河中心村党支部副书记、西大河村首席代表袁崇方违纪问题。2009年至2012年,西大河村未将收取的占地补偿款105394.6元计入村账、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直接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袁崇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蒋峪镇郇家沟中心村原党支部书记、郇家沟村原首席代表郇彦宾违纪问题。2017年4月,郇彦宾在担任郇家沟村首席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收缴并保管的保险款69870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并通过银行转账等形式先后多次将其中的60316.67元用于偿还其个人的多笔经营借款。2017年12月,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郇彦宾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临朐县纪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切实传导到基层,把责任压实到基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震慑,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