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辦法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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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布

近日,

《肥西縣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公佈,

關於今年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辦法,

趕緊來看一看吧!

肥西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布

招生辦法

肥西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布

(一)公辦學校招生

1.小學招生。

凡戶籍在我縣、年滿6週歲(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當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家庭財產狀況,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學區學校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小學適齡兒童辦理入學報名手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2)戶口簿;(3)兒童出生醫學證明;(4)兒童預防接種證明(須經疫苗接種地點查驗蓋章);(5)不在戶籍所在地入學的還要提供學區內的房產證。具體招生順序見附件3。

城關地區小學(含:上派學區中心學校、肥光小學、合肥南門小學上派分校)的招生由上派學區中心學校統籌,具體方案見附件1。其他小學的學區由所在鄉鎮(園區)中心學校劃定,並由中心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負責組織招生。7月5日前,中心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要在網站上公佈小學學區劃定和招生方案,並在學校醒目處張貼。

小學招生班額原則上控制在46人以下。

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報當地鄉鎮(園區)政府審批,經縣教體局備案後方可延緩入學,延緩入學期滿後,應及時入學。

2.初中招生。

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工作由中心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組織實施。7月5日前,中心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要在學校網站上公佈初中學區劃定和招生方案,並在招生學校和畢業生學校的醒目位置張貼。一個鄉鎮(園區)有2所以上初中的,中心學校可根據學生自願的原則,選擇入學學校。7月10日至25日,中心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要按照“劃片、就近、免試”原則,攜帶本轄區內《肥西縣2018年小學畢業生入學報名表》到對應的中學集體報名。同時,安排好在外地就(借)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小學畢業生入學工作。7月30日前,初中招生學校要向新生髮放入學通知書。鄉鎮(園區)結合部的小學畢業生確須就近跨學區入學的,由涉及到的雙方中心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協商辦理就近入學手續。

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2)小學學業完成證書或學籍表(學校蓋章);(3)不在戶籍所在地學區入學的還要提供學區內的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等材料);(4)《肥西縣2018小學畢業生入學報名表》。

(二)民辦學校招生

1.報名。

學生及其監護人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所選擇的學校報名:(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2)小學學業完成證書或學籍表(學校蓋章);(3)不在戶籍所在地學區入學的,還要攜帶學區內的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等材料);(4)《肥西縣2018小學畢業生入學報名表》。

2.錄取。

報名人數未達到學校招生計劃的,學校可自主招錄新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要採取電腦派位等辦法招錄新生。嚴禁通過各種形式的面試、考試、考核錄取新生,嚴禁超出招生計劃數招生。

4.招生計劃

學校

招生計劃數

面向縣內招生計劃數

合肥大地學校

950

850

肥西實驗高中

900

700

宏圖中學

300

270

合計

2150

1820

民辦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及招生簡章須報教體局審核備案。6月30日前,在《肥西教育體育網》和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告。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須含以下內容:學校簡要情況(含學校性質)介紹、辦學地址、批准辦學文號或辦學許可證號、招生對象、招生層次及分類招生人數、經物價部門核准的學費及其他雜費的收費標準等。其招生簡章必須用語規範,內容必須與法律法規、國家現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保持一致,不得有任何誤導學生的宣傳和虛假承諾。

大地學校按不低於縣內招生計劃的60%面向城關地區招生;宏圖中學、實驗高中按不低於縣內招生計劃的30%面向城關地區招生;剩餘計劃可面向全縣其他地區招生。招生班額必須控制在50人以下,凡超過50人的堅決不予建立學籍。

(三)特殊群體入學

1.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實行“兩為主、兩納入”招生政策。各校要積極穩妥地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並納入義務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符合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由其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在我縣的居住證(自2019年秋季一年級招生開始,居住證必須滿1年)、經商營業執照或備案的勞動合同等辦理入學手續。具體如下:務工人員須提供城區無房產證明、戶口簿、合法的務工勞動合同(在2017年12月31日前經勞動部門備案、職工養老等保險發票或居住證明等相關材料;經商人員須提供:經商營業執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且正常經營)、戶口簿、身份證和居住證明等相關材料。

升入初中的學生,報名時還須提供經過原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由中心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統籌安排入學。

2.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要切實保障盲童、聾啞、智障等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嚴格按照“一人一案”落實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原則上,三類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到縣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縣特殊教育學校要積極做好招生工作。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可就近到普通中小學校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3.留守兒童入學。

各學校要摸清底數,加大關愛力度,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農村寄宿制學校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

4.境外人員子女入學。

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入學,由家長或監護人持縣外事僑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到居住地所在中心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統籌安排入學。

5.引進人才子女入學。

按照《關於修訂等四個文件的通知》(合人才〔2017〕8號)精神,對符合入學條件的,由縣教體局協調相關學校,按照文件要求落實。

6.適齡兒童少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憑相關證明材料,與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政策。

(1)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我縣的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戶口隨另一方在本行政區域內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的;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離異,本人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本行政區域內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的;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均為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人員,本人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域內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的;

(4)在我縣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在本行政區域內,並實際居住的;

(5)烈士子女。

肥西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布

其中,城關地區的招生辦法如下:

(一)小學招生

1.凡戶籍或居住(有房產證的)在城關地區範圍,年滿6週歲(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當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全部進入小學一年級學習。

2.小學招生班額原則上控制在46人以下。

3.2018年秋季,城關地區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70個教學班,其中:上派學區中心學校本部10個班;上派鎮民生小學6個班;上派鎮麗景小學6個班;上派鎮菁菁小學8個班;上派學區中心學校西校區10個班;上派鎮珍珠路小學10個班;肥光小學10個班;合肥南門小學上派分校10個班。

4.招生時間、地點、順序。統一時間為:2018年8月1日—8月7日,上派學區中心學校、上派學區中心學校西校區、上派學區珍珠路小學、上派鎮民生小學、上派鎮麗景小學、上派鎮菁菁小學實行聯合招生。

招生地點:聯合招生地點在上派鎮麗景小學(上派鎮張郢安置點二期);肥光小學、合肥南門小學上派分校招生地點在各自學校。招生順序:(1)8月1日,同時具備學區戶口和房產證(含城關拆遷安置)、且是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報名,符合這一條件的適齡兒童,學校依法保障入學。(2)8月2至3日,符合學區戶口(只有戶口一項符合條件且戶口遷入城關時間在1年以上)或房產證(含城關拆遷安置)其中一項的、且是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報名,符合這一條件的適齡兒童,學校依法保障入學。若學位已滿,不再進行下一批次的招生,不按規定時間段來報名的責任自負。(3)8月4日,學校在完成上述(1)、(2)項招生後有學位的情況下,對在學區內有商品房購房合同(新購商品房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經房產局備案的原始購房合同和相對應有銀行蓋章的按揭付款清單原件,需經核實)、且是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報名。若學位數小於報名數,實行搖號,沒有搖上的適齡兒童安排到有學位的小學就讀。若學位已滿,不再進行下一批次的招生,不按規定時間報名的責任自負。(4)8月5日,學校在完成上述(1)、(2)、(3)項招生後仍有學位的情況下進行,隨遷子女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報名。若學位數小於報名數,實行搖號,沒有搖上的適齡兒童安排到有學位的小學就讀。若學位已滿,不再進行下一批次的招生,不按規定時間報名的責任自負。(5)8月7日,學校在完成上述(1)、(2)、(3)、(4)項招生後仍有學位的情況下進行,對有學區內戶口或房產證、且是201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報名。若學位數小於報名數,按適齡兒童出生日期順序錄取(同一天出生的以醫學證明出生時間順序為準),不按規定時間報名的責任自負。

5.城關地區小學招生學區範圍詳見學區圖和文字說明。

6.小學適齡兒童辦理入學報名手續須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2)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3)房產證(與適齡兒童戶口相對應的法定監護人房產證,即在學校招生學區內的房產證;因縣城統一規劃建設的拆遷戶要提供拆遷安置協議等原始證明材料);(4)兒童出生醫學證明;(5)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地點查驗蓋章);(6)學前教育報告單。

7.特殊群體入學

說明:A、B、C三項材料只需提供其中的1項即可。

(2)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為切實保障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城關聾、啞兒童少年到縣聾人學校就讀。具備接受普通教育學習能力的三類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條件的學校,不得拒絕接收。

(3)留守兒童入學。城關地區各小學對學區內的留守兒童要確保按時辦理入學手續。

(二)初中招生

1.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招生1300人,26個教學班。其中:上派初級中學20個班,每班50人,計劃1000人;肥西二中共建班招生6個班,每班50人,計劃300人。

2.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招生2150人,其中:面向縣內招生1820人,具體按《肥西縣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實施。

3.公辦學校學區劃分。原則上以派河為界,派河以南為上派初級中學學區,派河以北為肥西二中共建班學區。

4.招生時間。民辦學校:2018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公辦初中學校:2018年7月10日至25日。

肥西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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