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單親特困母親家庭公租房在本週開始申請了,符合條件申請人請儘快辦理。符合條件的單親特困母親家庭,可從即日起,到所屬村(居)委會遞交申請資料。
一、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單親特困母親家庭公租房的家庭必須符合下列6項條件的,才可以申請公租房。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本區戶籍。
(二)申請人是單親母親,其子女需要申請人撫養。
(三)申請人家庭屬於低保戶或者低保臨界戶。
(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沒有自有住房或雖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文中“住房”以房產部門登記為準)
(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商業用房和價值10萬元以上的機動車輛,沒有成立註冊資本超過5萬元的公司。
(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符合《佛山市高明區保障性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申請流程圖
二、申請人需提供材料
1.高明區單親特困母親家庭公租房申請表。
2.戶籍證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複印件。
3 .居民身份證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複印件(18歲以下家庭成員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註記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複印件)。
4.婚姻證明:申請人的婚姻證明覆印件。申請人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及喪偶證明。
5.子女撫養情況證明:申請人的子女需要撫養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子女18週歲以下的,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類證明即可以:出生醫學證明、戶口本、離婚協議。子女18週歲(含18週歲)以上的,需提供以上一類證明的基礎上,還需要提供子女就讀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6.低保戶或低保臨界戶證明:屬民政部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保臨界戶家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申請人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提供殘疾人證明。
8.申請人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75週歲及以上老人的,提供相關證明。
9.申請人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本區內擁有住宅房產的,提供房產證明資料。
10.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擁有車輛的,提供購買發票或有資質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
1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是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繳憑證複印件。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複印件,經辦人必須原件核對,申請人並申明與原件相符,簽名確認。材料中涉及的年齡統計截止時間是2018年7月10日。
三、諮詢電話
88829838 88889883(區婦聯)
再次提醒申請日期為
即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
有需要的抓緊時間申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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