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恐怖童謠”,藏在課外讀物裡的“大灰狼”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殺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人嚇死”“屍體不見了,你聽過這首歌謠嗎?”……近日,有媒體報道,武漢的童先生在今年剛上小學的孩子的讀物中發現了這些恐怖的內容。

不久前,媒體曝光了從境外網站流入的“邪典視頻”,孩子們熟悉的卡通形象在視頻中演繹起血腥暴力色情的情節,無形中必然會戕害孩子的身心健康。而在圖書市場,恐怖、驚悚題材的書籍和兒童書籍一起擺放在書店中,再次引發家長們的擔心。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李紅笛/製圖

“十個小兵人,外出去吃飯;一個被嗆死,還剩九個人。九個小兵人,熬夜熬得深;一個睡過頭,還剩八個人。八個小兵人,動身去德文;一個要留下,還剩七個人……”這是著名推理小說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無人生還》中的一段恐怖童謠,伴隨作品聞名世界。

“殺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人嚇死。”

“屍體不見了,你聽過這首歌謠嗎?”

……

近日,有媒體報道,武漢的童先生在今年剛上小學的孩子的讀物中發現了這些內容。他發現,書裡面有很多殺人、拋屍的細節,自己看了都瘮得慌,然而孩子對此卻表現得很是茫然,這讓童先生很擔憂。

“這其實是一本懸疑推理類圖書,就是一部文學作品,不是少兒書。”讀者周女士表示,每本圖書在封底上都有上架建議,其實就是簡單圖書分類,家長很容易甄別是不是童書,“但由於閱歷所限,孩子自己買書的話,可能比較容易受‘童謠’二字誤導”。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書店中,一位小朋友拿著一本名為《恐怖童謠》的書。鍾心宇/攝

公眾對這則新聞迅速地作出了反應。

有網友留言說:“這樣的書可以出版嗎?”“出版社和作者為了掙錢,已經瘋了”……此外,有媒體也迅速發佈了評論文章《別讓“恐怖童謠”搖落了童年的芬芳》。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與此同時,另一部分網友則認為,“書籍本來就是分類的,書店也不是童書店,家長要管好自己的孩子”“家長有些小題大做,草木皆兵了”……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兒童閱讀市場時現爭議讀物

早前,網絡“邪典動畫”鬧得沸沸揚揚,家長們面對隨時可能進入孩子視野的暴力、恐怖、色情等內容均保持高度警惕。

與此同時,整個社會對青少年閱讀市場的關注也保持著緊繃狀態。據公開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在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部署的“護苗”行動中,

全國共收繳非法出版物210餘萬件,其中非法、有害少兒出版物17萬餘件。

“恐怖童謠”事件中,針對童先生的反映,武漢市文化局工作人員表示,將派人前往涉事書店進行調查核實,查明書店是否出售違法出版物,然後作出相應處理。

“純粹以恐怖情節來譁眾取寵的恐怖、驚悚類圖書的確應該嚴格管制,但是,對於有較高審美價值及教育意義的恐怖類作品,還是應當允許其出版,以保護文學藝術創作和未成年人閱讀此類作品的權利。”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秦濤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某圖書大廈內擺放整齊的少兒圖書,分類明確。上官雲 攝

事實上,類似《恐怖童謠》這樣的讀物引發爭議,呼籲加強兒童讀物監管的事件並不是個例。早在10年前,英國漫畫書《找死的兔子》引進國內時,就引起過家長們的恐慌,家長甚至呼籲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封殺。

《找死的兔子》被引進短短的幾個月,各大書店就賣脫銷了,一隻每天在尋死,想出各種自殺方法的兔子迅速成為了孩子們心中的寵兒。然而,在家長眼中,這就是一本“自殺手冊”,腰封上的《小白兔自殺手冊》更是讓家長觸目驚心。

儘管當年家長們的呼聲很高,但是《找死的兔子》並沒有徹底被封殺,今天的讀者依舊可以買到。然而,在它出現的前一年,日本心理懸疑漫畫《死亡筆記》卻難逃被徹底封殺的命運。

據媒體報道,《死亡筆記》因包含了死亡、報復等諸多黑色感情因素被有關部門封殺。截至2007年6月,全國共查繳《死亡筆記》圖書5912冊、音像製品1364盤、印刷品572件。

不適宜未成年人的讀物應明確標註

“心智尚未發育成熟的孩子,閱讀此類書籍會對他們的成長帶來負面影響,建議做好相關監督工作。”童先生的新聞出來後,即有心理老師印證了家長們的擔憂。

“身為父母,肯定不願意孩子讀太多恐怖、血腥細節的書,擔心引發孩子模仿或者心理受影響。”一位家長說,由於工作繁忙等原因,難以全面顧及孩子的讀物選擇問題,“除了打擊非法少兒出版物外,還希望能將不適宜未成年人閱讀的字樣印在圖書封面上,給家長、書店,也給小讀者自己做個參考”。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一本童書中收錄的民間童謠《外婆橋》。這種風格清新的童謠比較受小讀者喜愛。上官雲 攝

如何避免恐怖、驚悚的故事走進未成年人的世界?

江蘇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史純接受採訪時表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及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讀物、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基於此,不適宜未成年人閱讀的合法出版物被出售給他們,相關書店的經營者有更大的法律責任。

“儘管書店作為具有銷售圖書合法資質的經營主體,在一般情況下,其與消費者之間的正常圖書買賣行為不受干預,但是,鑑於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發育上的不成熟,我國在未成年人消費文化產品時對其實施特殊保護。”秦濤也認為,當中小學周邊的書店向中小學生出售恐怖、驚悚圖書時,實際上已經觸犯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然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陳一天對此有不同的觀點。在他看來,讓書店銷售人員分析判斷哪一本書適合,哪一本書不適合,顯然不現實。“儘管書店要承擔責任,但是因為缺少‘合適’與‘不合適’的標準,很難準確判斷所出售的每一本書是否都適合未成年人閱讀。

“其實出版條例中已有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出版物進行區別對待的含義,不過因為缺少統一的、明示的責任要求,而沒有得到實際落實。”陳一天指出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某書店內,這些童書擺放在專門的少兒圖書區域內,方便讀者翻看。上官雲 攝

拒絕“恐怖童謠”上兒童書架,需要社會的共同努力。

一方面要加大涉及少年兒童讀物的審查力度,對於一些只是出賣書號,而對書籍的內容不聞不問的出版社,要加大懲罰力度。另一方面要引導作者,多創作適合兒童心理的作品,引導兒童健康成長。

別讓“恐怖童謠”搖落了童年的芬芳。

對此,你有什麼建議嗎?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寧夏禁毒—往期要聞回顧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