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五一劳动节假期刚过,大家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但劳动者的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今天,工叔给大家聊一聊。

高温津贴

根据2012年国家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各地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和标准有所区别。

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12元。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

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关进行投诉。与此同时,四川省拟在近期对高温津贴标准按天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

“五险一金”

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

《劳动法》中也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以成都为例)

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工伤保险:

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带薪年假

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假期,包括法定假、年休假、病假,以及工伤假、婚假、产假等。这其中,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

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支付补偿。

女职工特殊权益

2012年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男职工特殊权益

四川劳动者,这些权益你都享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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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护理假:

根据现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只要符合政策生育,不管是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女方的生育假均有158天(国家规定的98天+延长的60天),男方的护理假有20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你们最关心的权益是什么?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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