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民族日报」临夏州和政县:大爱温暖孤儿心——记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家庭陈明一家

新闻|「民族日报」临夏州和政县:大爱温暖孤儿心——记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家庭陈明一家

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60多年来,孕育出了深厚的民族团结文化,处处盛开着民族团结之花。在这个各民族大家庭里,有一户家庭,浸透了民族团结的阳光雨露,他就是陈明一家。

74岁的陈明,家住和政县城关镇龙泉村五社,家有5口人。他是该社61户居民的社长。多年以来,陈明为全社群众的生产生活努力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民族团结、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卫生整治和创建文明等方面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村上的群众称赞:“陈队长是咱们的当家人,化解家庭矛盾的解铃人,全村群众学习的好榜样”。

作为一名老社长,他用优秀的人格品质和能力服务着广大群众,为他人排忧解难,最让群众津津乐道的是——他收养了该县卜家庄乡白杨沟村台子社的孤儿杨生同。

1984年,年仅14岁的卜家庄乡白杨沟村台子社的孤儿杨生同,生活无依无靠且疾病缠身,陈明看到后心生怜悯,后专程到杨生同家里去了解情况。到杨生同家后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严寒的三九冬天,屋里没有火炉,炕上没有被子,家里没有粮食……于是,陈明在没有和家人商量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收养杨生同。“当时,妻子和家人对收养杨生同很不理解,说家里又不缺儿少女,为什么要收养别人家的孩子。”

“我们社会这么好,生活上不缺吃也不缺穿,与过去相比,日子好了很多,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孩子受苦受冻,连饭都吃不上。”为了能够顺利的收养这个孩子,陈明耐心细致地对妻子和家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他多次劝说,最终让家人同意收养杨生同。“妻子虽然开始不同意,但收养后,她特别上心,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他,在家中为他腾出房子,给他买了衣服、棉鞋等生活用品。在生活上关心疼爱他,让杨生同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陈明笑着说道。

陈明家在当地属于中上水平,虽在县城买了楼房,但为了杨生同,他一直住在龙泉后山平房。三十多年来,他们一家人生活和谐,从没发生口角和家庭矛盾,使当时无助的小男孩倍感家庭温暖。

1994年,杨生同24岁,陈明又想办法让他就业,联系县城管局,让他干起了环卫工人的工作。杨生同也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在工作岗位上,他勤奋工作,不怕脏不怕累,受到了多次表彰奖励。杨生同在每月领到工资后,都会如数交给陈明,但是陈明把杨生同的工资全部存到杨生同名下的存折上。陈明说:“杨生同的这些收入将作为他的养老金,等我去世了作为他生活的基本保障。”他的这一做法和想法感动了周边群众,也深深地感动着杨生同本人。

陈明收养孤儿的事,影响了龙泉村五社的群众,家家户户孝顺老人、疼爱子女、家庭和睦。他的大爱如春风化雨滋润着人心,成为村民们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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