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高强度工作十二个小时,两班倒,符合《劳动法》吗?有何依据?

王瑜瑜


你如果想改变这种状况,应该想办法换个工作,而不是纠结劳动法。

先不考虑劳动法对这种情况怎么规定的,就算你把老板告倒了,老板给你降低劳动强度,减少劳动时间到八小时,同时把你工资减到原来的三分之一,你干吗?

劳动法只规定了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标准在很多地方只有每月一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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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哈哈

想抗争不可能

别干啊

换个八小时的工作

现实就这样

说吧和做的是两回事

密集型的

体力劳动的

低端行业都是这样

没啥可说的

因为他们没有选择

又没有人他们说话

怎么办?得活着啊

想过着就得有利用价值

被别人利用的价值都没有就去讨饭吧


真实的记录生活


肯定不符合啊,不要拿法律做挡箭牌[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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