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物種,
他們不分國度、種族、地域、時代,
老被大眾所戲謔。
元朝人叫他們 “光棍”。
但其實,“ 光棍”最初的含義並不是單身漢。
甚至《漢語方言大辭典》收錄了“光棍”的11 個義項中,還有聰明的人;“英雄”“好漢”;精明、辦事利索;硬氣,不佔便宜等好話。
可惜這個詞後來跑偏了:
long long ago,
蕭德祥在雜劇《殺狗勸夫》“楔子”中吐槽:
“卻信著這兩個光棍,搬壞了俺一家兒也”
那時的光棍,是流氓侄子的形象。
及至明末淩濛初則在《初刻拍案驚奇》中吐苦水:
“元來臨安的光棍,欺王公遠方人”
光棍已變成詐騙分子。
SO,元朝人說的“光棍”,
是指現今的“流氓、地痞、無賴、人渣、爛仔”類人!
他們多因RP問題,
既沒有家產,也娶不到老婆。
元以後的書籍,人們多用“~棍”或“棍~”組成詞來稱呼壞人。
例如,稱歹徒、無賴、騙子、地痞、流氓、詐騙犯為惡棍、棍蠹、棍騙、棍精、棍虎等。
漸漸地,到了明朝以後,
“光棍”的意思改變了,
代指:沒有老婆的單身成年男人。
清朝洪楝園在雜劇《後南柯·招駙》就說了:
“妹妹已有人家,阿兄猶然光棍,豈不愧煞人也。”
這就開啟了光棍被鄙視被恨嫁的悲慘時光。
而且清代又一古腦地把一個個罪名拉入了“光棍罪”中,
如:交結衙役、吏典為惡、訟師、誣告、科場舞弊、盜墓、囤積居奇、抗糧、巫術、拐賣婦女等,豐富了“光棍罪”的內涵。
直到當代社會,
“光棍”的地痞、流氓、無賴等詞義徹底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英雄、好漢、聰明人等其他之意也僅存於方言之中,
而單身的意思則保留到現在並被廣而接受。
“光棍”已然不分年齡、性別,
成為沒情人沒對象的一類人的統稱。
2009年,阿里策劃舉辦促銷活動:“雙十一網購狂歡節”,
鎖定營銷施虐目標,
光棍們徹底迎來了“專屬紀念日”。
嗯,其實單身不可怕,就怕單身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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