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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隨著一聲莊嚴、清脆的法槌聲響起,5月23日上午9點,湘潭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餘清華擔任審判長,主審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標誌著該院院庭長辦案常態化工作的進一步推進。
院長帶頭辦案
庭前,餘院長與合議庭成員細閱了全部案卷材料,認真研究分析案情,並召開庭前會議,組織雙方當事人對證據進行了交換。
庭審中,餘院長以嫻熟的審判技巧駕馭整個庭審過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等環節有條不紊、步步推進,整個庭審活動規範、有序、流暢,為觀摩庭審的多名員額法官、法官助理起到了示範作用。
院庭長的帶頭辦案,推動了縣法院司法質效的進一步提升。
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積極踐行“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改革理念,湘潭縣法院嚴格按照法官員額制改革要求,根據該院2016年收結案比確定每一名員額法官辦案基數,並明確院庭長帶頭審理重大、疑難、新類型案件,促進院庭長全面迴歸審判一線,充分發揮院領導的指導示範和傳幫帶作用,有效提升全院審判質效。
目前,縣法院院庭長辦案已成常態,今年以來,該院院庭長共審結各類疑難複雜案件358件,有力促進了法官員額制的生根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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