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38號公告:35戶中央企業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及解讀

1.問:請您簡要介紹一下2017年中央企業審計的基本情況。

答:2017年5月至6月,審計署對35戶中央企業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這次審計涉及的企業戶數,較前幾年有大幅增加。這是審計署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不斷加大全覆蓋力度的重要體現。35戶中央企業主要涉及資源能源、交通運輸、通信、製造、商貿投資、建築、科研服務等行業,其中包括11戶中管企業。據企業財務資料反映,至2016年底,35戶企業共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1.23萬家、參股公司2612家,資產總額11.65萬億元;當年實現營業總收入4.62萬億元,大多數企業實現盈利。

2.問:根據審計情況,請簡要評價35戶中央企業改革成效和經營發展情況?

答:總體上看,35戶中央企業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和深化改革,加強和改進經營管理,圍繞主業發展實業、優化產業佈局,眼睛向內壓縮成本,運行質量和市場競爭力進一步提升。積極維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同時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認真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積極發揮國有資本功能作用。不斷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落實“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聚焦打好“三大攻堅戰”,持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積極推進各項改革試點工作,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發揮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支柱作用,推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

二是調整優化企業發展戰略和目標,瘦身健體提質增效。研究制定發展戰略規劃,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推動兼併重組,深度整合資源,突出實業、突出主業,構建多元化業務格局,培育新的增長點,有力推進生產經營企穩向好。

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不斷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規範“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加強對重大投資項目、大額資金運用等事項的管理,加強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管控;推進精益管理,採取積極措施開源節流、降本增效、防範風險。

3.問:請您介紹一下,此次35戶中央企業審計重點開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查出了哪些方面的問題?

答:在肯定35戶中央企業取得成績的同時,這次審計我們堅持依法求實、問題導向、鼓勵創新、推動改革的原則,圍繞“促發展、促改革、促安全、促績效”目標,以35戶企業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聚焦審計重點,重點關注企業總部和二級單位,重大資金運用、重大投資項目等延伸至三級及以下單位,發現企業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並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審計建議。主要開展了以下方面的審計工作:

一是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主要審計企業經營成果、財務狀況真實性情況。被審計企業不斷加強財務管理,規範會計核算,但審計也發現一些企業經營業績不實,以及財務管理不規範等問題。這些問題主要包括:未將實際控制的企業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內部交易事項抵銷不充分等,造成多計或少計利潤,同時涉及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不準確的問題;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確認銷售和建造合同收入,未準確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等成本費用,造成多計或少計利潤,或者在年度間調節利潤。

二是經營管理方面,主要審計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執行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情況、落實國有企業改革等重大措施情況。被審計企業不斷完善制度,加強管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但審計也發現一些企業經營管控仍然比較薄弱,造成資產損失、損失風險或閒置;推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有關措施還不夠有力。這些問題主要包括:重大經濟決策方面,存在一些重大投資項目、重大股權收購、重大資金運用等決策未經批准違規決策、未嚴格履行集體決策程序、可行性研究不夠充分盲目決策等問題,造成資產損失、損失風險或閒置;內部管理方面,一些工程項目、物資採購與銷售業務招投標不規範,一些產權或資產轉讓、投資併購業務評估手續不健全,資金管理方面存在違規出借資金或對外擔保等問題,造成資產損失、損失風險或閒置;推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方面,有的企業未及時制定完善全面深化改革方案或試點任務實施方案,有的企業未及時完成應收賬款和存貨壓控、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等工作,有的企業重大科研或建設項目推進較慢等。

三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主要審計企業管理人員落實廉潔責任制情況。被審計企業不斷加強監督檢查力度,企業管理人員不斷增強遵紀守法的意識,但審計也發現一些中央企業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接待、購買禮品、兼職取酬、違規領取補貼、超標準購車或者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等問題;部分中央企業下屬單位的個別管理人員違反廉潔從業規定,本人經商辦企業或者親屬投資企業與其所在企業發生經濟業務往來。同時審計還發現個別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涉嫌濫用職權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等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審計已將這些問題線索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4.問:請您介紹一下,35戶中央企業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答:審計不僅要敢於和善於揭示問題,更重要的是著力推動問題的解決。我們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跟蹤督促力度,積極推動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國資委2017年底專門發出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加強工作組織,明確任務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努力實現“整改全覆蓋、問題零容忍”。35戶中央企業積極部署整改工作,一是統一思想認識,把審計整改工作統一到提高企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的目標上來,將全面整改問題與推進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相結合,嚴肅對待,不迴避矛盾。二是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分析研究審計發現的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及時作出指示批示,牽頭成立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組織保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整改工作。三是實行清單管理,逐一分解,制定具體可操作的整改方案和臺賬,逐項明確責任單位,實現任務再分解、責任再落實、措施再細化,按照“制度未完善的不放過、資金未追回的不放過、責任未落實的不放過”的要求,對相關問題逐一進行整改。

相關企業對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立行立改,不等不拖;對一時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列出時間表和路線圖,限期整改。分別採取歸還原資金渠道、補繳稅款、收回貸(借)款、調整賬目、終止合同等方式進行整改;對存在制度漏洞的,建章立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對造成損失或損失風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對相關責任人員做出黨紀政紀等處分。

5.問:請您介紹一下國有企業審計未來工作的方向和重點?

答: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審計重點,按照《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的若干意見》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以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為目標,更加有效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以更新的舉措、更新的作為,推動新時代企業審計事業實現新發展。

在今後的審計工作中,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推動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全覆蓋;準確把握職責定位,構建集中統一的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科學統籌謀劃,探索建立靈活多樣的審計監督模式;堅持科技強審,積極推進大數據審計,持續加大企業審計數據分析力度;認真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的企業審計隊伍,依法審計,文明審計,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審計中,我們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重點關注企業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經營業績情況、經營管理情況、重大風險隱患、落實廉政責任制和執行廉潔從業規定情況,以及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創新審計理念,加大對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各類風險隱患揭示力度,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及時揭示和反映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趨勢。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堅持歷史全面客觀看待問題,充分考慮相關事項的歷史背景、決策程序等要求和實際決策過程,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地做出審計評價,客觀、合理、準確定性和處理相關問題。積極促進轉變政府職能、推動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營造良好營商環境。通過審計,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範運行,促進反腐倡廉,推動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瘦身健體提質增效,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戰略性重組,推動中央企業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5戶中央企業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

http://www.audit.gov.cn/n5/n2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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