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就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答記者問

1. 問:審計署為什麼連續多年組織開展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

答:住房保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黨的十九大作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戰略部署。近年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加大住房有效供給、改善住房困難群眾居住條件、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對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以及住房保障政策執行情況,社會各界都高度關注。為切實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相關政策落實,提高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績效,審計署針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週期長、政策延續性強的特點,連續多年統一組織全國各級審計機關持續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這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的具體舉措,又及時回應了社會關切。

2. 問:請簡要介紹本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總體情況。

答:為促進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全面貫徹落實,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審計署組織全國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7年的各類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以及農村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計劃、投資、建設、分配、運營,以及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1.77萬個安居工程項目,共涉及項目投資2.52萬億元,並對13.03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家庭進行了入戶調查。

本次審計客觀評價了2017年安居工程取得的主要成效,揭示了部分地區存在的違法違規、績效不高和相關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向有關部門依法移送了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推動有關地方和單位積極整改,取得較好成效。

3. 問:從審計情況來看,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執行情況如何?

答:2017年,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對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通過實物建設與貨幣補貼等多種形式增加安居工程住房有效供給,增強向困難群眾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能力,為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提供了支持;二是改善了城鎮住房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集中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開展農村危房改造,為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發揮積極作用,同時為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不斷優化安居工程住房分配流程,健全准入和退出機制,控制棚戶區改造成本,促進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效果;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融資規模進一步加大,保障工程建設資金需求,同時帶動相關行業投資消費,促進了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4. 問:本次審計發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答:從審計情況看,一些地方和單位還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和住房管理使用不嚴格、政策執行不到位等問題,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地區違法違規問題仍然存在,主要包括套取挪用和騙取侵佔專項資金、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未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基本建設手續不完善等問題;二是部分地區住房和資金管理使用績效不高,主要包括住房空置或未及時分配入住、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已建成項目無法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按照設計圖紙施工等問題;三是部分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主要包括部分安居工程項目未按規定享受減免稅費政策、建設進展緩慢未能如期回遷安置等問題。

5. 問:從審計瞭解的情況分析,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答: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其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一些單位和個人守法依規的意識淡薄、未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之外,還有資金籌集使用管理不科學、信息共享審核機制不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不完善等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因素,同時對安居工程住房分配和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對工程建設質量控制不嚴格、對違規獲取住房保障待遇的行為問責懲戒力度不足等也是導致上述問題的重要原因。

6. 問:本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如何?

答: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時整改,並提出了改進建議。對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審計機關已依法移送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機關等相關部門處理。

針對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問題,有關部門已對被套取挪用的資金,採取追回資金、歸還原渠道、調整賬目等方式進行整改;針對住房分配使用管理中的問題,有關部門進行了全面清理核實,並採取了取消保障資格、調整保障待遇、清理收回住房等方式進行整改;針對工程建設管理中的問題,已採取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工程建設質量控制等措施進行整改;針對安居工程相關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採取退還多收取稅費、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等措施進行整改。根據審計提出的建議,各地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規範和加強管理,積極推動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實到位。下一步,審計署將繼續跟進後續整改工作,督促整改到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