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本每個人都能涉及到,那麼話說回來,你對社保的認知有多少,是不是也有一堆問題呀?比如:我的社保怎麼從北京轉到上海?或者我的社保沒交夠15年馬上面臨退休了,怎麼辦?還有我的社保繳納夠15年了能停繳嗎?等等…
社保繳納的陷阱
陷阱一:轉正才繳社保
單位以試用期為由,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合法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陷阱二:員工自動棄保
先如今有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承諾書中寫明:員工自願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公司將社會保險金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
這是違法且不合理的,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最後說一句,五福快開始了,快準備好集福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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