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使用個人股東車輛稅事

目前,一些企業特別是新辦企業為解決車輛不足問題,將股東與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車輛無償給企業使用,原因有兩個:一是企業有他們的股份,特別是法人全資企業,整個企業最終都是“他們”的,沒必要現在付給“他們”錢;二是有償使用(租賃或者將車輛購買後再使用),但租賃股東收取的租賃費要交稅,購買股東車輛股東也得交評估費(個人銷售使用過的物品免徵增值稅)。殊不知,企業這樣處理是錯誤的。雖然使用車輛的企業不繳納任何稅費,但由於車輛的成本及使用中的相關費用不能在企業賬戶上正常體現,使企業多繳納了企業所得稅,股東也少分得了利潤,購車成本也不能收回。

公司使用個人股東車輛稅事

例如:某個人獨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稅務機關核實徵收企業所得稅,與其共同生活的父親準備將半年前新買的一輛商務車給兒子的公司使用。該車購置成本8萬元(含稅價格),預計年修理費、燃油費等項目支出2萬元。那麼有三個方案可供選擇:一是供公司無償使用;二是以每年2萬元(含稅)的價格租入使用;三是以購車成本8萬元(含稅)的價格購入。

稅法規定飛機、火車、輪船以外運輸工具的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假定該公司年利潤均超過50萬元,稅後利潤100%分配給股東。分析比較如下:

公司使用個人股東車輛稅事

一、無償使用

公司使用個人股東車輛稅事

二、以每年2萬元(含稅)的價格租入使用

參照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本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租賃期限也假定為4年,在這4年裡車的租賃費及修理費、燃油費等日常費用都可以在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與無償使用相比,相對少實現利潤2×4+2×4=16萬元,少交納企業所得稅16×25%=4萬元,股東的稅後分成變成了稅前收取租金,相比少繳納個人所得稅(16-4)×20%=2.4萬元,扣除租賃費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稅法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徵收率為3%,假定該地區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的綜合徵收率為1.8%)(2×4)÷(1+3%)×(3%+1.8%)=0.372816萬元後,還節約個人所得稅2.4-0.372816=2.027184萬元。

公司使用個人股東車輛稅事

三、以原價8萬元(含稅)的價格購入使用

假定中介機構評估費和二手車交易市場收取的手續費合計為10%,車管部門收取牌照費110元,公司購買該車輛需支付各項費用8+0.011=8.011萬元,分4年在所得稅前扣除。同樣,該車的修理費、燃油費等都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相對少實現利潤8.011+2×4=16.011萬元,少交納企業所得稅16.011×25%=4.00275萬元,股東的稅後分成變成了一次性收取本金,與無償使用相比股東同樣節約了個人所得稅(16-4.00275)×20%=2.399945萬元,扣除轉讓過程中支付手續費8×10%=0.8萬元,還節約個人所得稅2.399945-0.8=1.599945萬元。

從以上分析看出,無論是租賃還是購買都比無償使用合算,購入雖然不如租賃節約,但也相差無幾,不過租賃不但租金不穩定,車輛的價值也不能在公司的固定資產賬上體現;購買不但購置成本已定,企業的資產總值還可增加,對申請貸款、對外投資以及與其他部門合作等都有益處,因此,在使用股東車輛時間預計超過法定最低折舊年限時,以選擇購入方案最合算。

公司使用個人股東車輛稅事

四、汽車租賃協議書

甲方:上海XXXXXX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車輛品牌大眾帕薩特車牌號滬AXXXXX

車輛類型車身顏色

車登記日期年月日有效日期至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為7000元/月,合同簽定後-----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2、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3、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2、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天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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